近年来,江西省广昌县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坚持以秸秆禁烧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上下齐动员、全面抓禁烧。全面落实县-乡镇-村-村组的网格化管理,制定了《广昌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具体工作。
一是发挥各地网格化监管作用,对本辖区重点地域、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不间断轮班检查。严格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各项管控措施,根据《抚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办法》,建立全县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对全县11个乡(镇)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生物质等)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进行考核。
二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的研究示范,深入挖掘推广全县秸秆农用典型模式,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户转变观念,发挥“江西智慧农业12316”网络平台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加大技术培训推广,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目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编写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的一封信》,各乡(镇)政府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利用集镇日群众赶集时集中发放和深入到户逐户发放等方式,以及利用各村委会的广播和执法队的执法车在巡查中移动式的深入到各村小组进行广播宣传,将露天禁烧政策宣传到户,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入户宣传禁烧政策9000余户(次),发放传单2万余份。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加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对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宣传、督查巡查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见成效。
江西省广昌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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