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如何全面推广建筑节能工程

2011/01/13 00: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现状和问题

  截至2003年底,全国城乡房屋建筑面积为383亿平方米。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4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9亿平方米。每年新竣工建筑面积18-20亿平方米。建筑用能占我国能源消费量的比例逐年上升,建筑节能已成为全社会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

  目前,初步建立了在1980年标准基础上节能50%为目标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体系,加大了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制定了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开始了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组织了建筑节能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存在主要问题:

  1、建筑用能效率低、污染严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气候条件接近的发达国家高2-3倍,建筑供暖造成的空气污染高2-5倍。

  2、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000-2004年,大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为90%,夏热冬冷地区为20%,夏热冬暖地区仅为11%。而实际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的建筑,北方地区为50%,夏热冬冷地区仅为14%。

  3、供热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

  4、节能材料产品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节能建筑的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隐患,节 能运行管理薄弱。

  5、缺少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监管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二)主要内容

  1、新建建筑

  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采用新技术、节能建材、节能设施,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新建建筑的节能要实行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监理、验收和销售等全过程的严格监管,使节能设计标准得以切实实施。

  2、既有建筑采用新技术对既有建筑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电气、炊事等方面进行改造。启动和实施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制。

  3、可再生能源城市级示范开展再生能源技术城市级示范活动,探索推广机制和模式,包括太阳能利用、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浅层地能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等。完善新建建筑设计规范,推行建筑物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

  4、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产业化发展节能利废建材、聚氨酯、聚苯乙烯、矿物棉、玻璃棉等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的新型墙材及建设节能建材产业化基地。

  (三)配套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相关法规,确定责任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工程项目。

  2、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加快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

  3、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研究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利废和二氧化碳减排评价体系及指标,强化国家建筑能效检测检验和评估机制。

  4、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5、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及实施监管机制;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机制。

  6、加强国际合作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村和工业建筑节能。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水泥&建筑钢材市场监测周报-2024年第21期

水泥&建筑钢材市场监测周报-2024年第21期

2024-06-07 全国及六大区域水泥、熟料库存情况统计

2024-06-07 全国及六大区域水泥、熟料库存情况统计

2024-06-11 行业数据 原创

2024年1~4月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投资统计

2024年1~4月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投资统计

2024-05-31 全国及六大区域水泥、熟料库存情况统计

2024-05-31 全国及六大区域水泥、熟料库存情况统计

2024-06-03 行业数据 原创

水泥&建筑钢材市场监测周报-2024年第20期

水泥&建筑钢材市场监测周报-2024年第20期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11

青海省

¥ 441.41
2024-06-11

甘肃省

¥ 387.09
2024-06-11

陕西省

¥ 347.35
2024-06-11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11

云南省

¥ 342.83
2024-06-11

贵州省

¥ 387.76
2024-06-11

四川省

¥ 381.32
2024-06-11

重庆

¥ 389.81
2024-06-11

海南省

¥ 432.19
2024-06-11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11

广东省

¥ 298.47
2024-06-11

湖南省

¥ 323.49
2024-06-11

湖北省

¥ 323.99
2024-06-11

河南省

¥ 354.60
2024-06-11

山东省

¥ 347.69
2024-06-11

江西省

¥ 308.39
2024-06-11

福建省

¥ 315.05
2024-06-11

安徽省

¥ 334.04
2024-06-11

浙江省

¥ 363.18
2024-06-11

江苏省

¥ 329.3
2024-06-11

上海

¥ 347.73
2024-06-11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11

吉林省

¥ 462.45
2024-06-11

辽宁省

¥ 435.38
2024-06-11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11

山西省

¥ 338.20
2024-06-11

河北省

¥ 379.49
2024-06-11

天津

¥ 408.21
2024-06-11

北京

¥ 389.43
2024-06-12 00: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