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独立董事对09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觇

搜狐证券 · 2009-08-24 00:00

  对2009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2009年6月30 日,公司承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15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担保,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目前,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尚未产生公司担保事项范围内的债务。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以上担保的承诺的已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批准及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

  赵成斌张黎明占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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