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将修订

2008/02/27 00:0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以下简称“原标准”)已施行了20年,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与原标准对比,大致有如下不同:
  新标准增加了“术语、符号”一章
  原标准“一般规定”一章在新标准中改为“基本规定”
  取消了原标准第2.0.5和第2.0.6条规定
  新标准(4.1.1条)增加规定“混凝土的取样,应根据采用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要求,制定取样计划。”
  新标准在第4.1.3条对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规定更具体
  新标准规定“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宜采用标准尺寸试件;使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尺寸换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其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0个对组。”
  在“统计方法评定”时,标准差未知统计方法中的“检验界限”
(mƒcu-λ1cu)由[≥0.9ƒCU,K]改为[≥1.0ƒCU,K],同时“λ1”的值作出相应修改。新标准规定“强度标准差计算值”Sƒcu不应小于2.5N/mm2
  在“非统计方法评定”时,对于混凝土强度等级≥C50的混凝土,新标准采用不同的合格判定系数(降低5个百分点)
  取消了原标准的“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
  在新标准的《条文说明》中,“总则”中对“混凝土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性控制”改称为“混凝土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性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性控制”改称为“混凝土强度合格性评定”
 
原作者: 广州混凝土协会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海花岛小区现严重质量问题:钢筋锈蚀,业主疑承建方用海砂,官方再介入检测

海南海花岛木棉园小区竣工不到4年,出现地库立柱开裂、水泥脱落和钢筋锈蚀等严重质量问题。初步检测显示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氯离子含量超标,业主怀疑使用违规海砂。官方已介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但部分业主对检测范围和机构表示不满,要求全面安全性鉴定。此前,当地政府表示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措施。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水泥案,唐山一水泥厂被罚款

因涉案水泥已全部售出使用,无法追回,无法没收,现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罚款94195元,没收违法所得4619.8元,合计98814.8元。

事关水泥、混凝土行业!工信部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单位需认真组织实施此计划。要求起草单位在制定标准时要兼顾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理、产业化和应用推广。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需提前规划,确保及时传达至起草单位,并负责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及技术审查工作。部门机关相应司局须管理好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保证标准质量。如果计划执行中需调整标准项目,应遵循相关规定。此通知包含对水泥、混凝土等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颜碧兰:水泥新国标介绍及对水泥企业影响

新标准对水泥行业生产会带来什么影响?水泥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变化?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6

青海省

¥ 411.41
2024-05-16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6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6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6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6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6

重庆

¥ 331.21
2024-05-16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6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6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6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6

河南省

¥ 324.60
2024-05-16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6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6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6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6

浙江省

¥ 328.4
2024-05-16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6

上海

¥ 317.73
2024-05-16

黑龙江省

¥ 438.00
2024-05-16

吉林省

¥ 379.06
2024-05-16

辽宁省

¥ 367.01
2024-05-16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6

山西省

¥ 317.83
2024-05-16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6

天津

¥ 368.21
2024-05-16

北京

¥ 339.43
2024-05-17 11: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