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混凝土分公司实行搅拌运输车综合奖励办法

2006-08-01 00:00
     日前,天津城建集团混凝土分公司为奖励运输罐车驾驶员安全运营、爱护车辆设备、节能降耗,达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目的,现对运输罐车驾驶员实行综合奖励办法,考核方法及标准如下:
   
      一.考核方法:
   
      以生产部统计报表为依据,按月进行评分考核,当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奖励综合奖金120元,80分-90分,奖励70元,80分以下不得奖励。
   
      二.考核标准
   
      1.安全间隔里程:以驾驶员日报记录里程为依据,全月未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车辆伤害事故、车辆磕、碰、刮、蹭等事故)此项得30分;发生一次事故,此项不得分。(发生交通事故、机件损坏事故还应同时执行“交通安全奖罚规定”)。
   
      2.燃料消耗:以燃料消耗统计报表为依据,分车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1)百公里耗油;2)单方耗油,方法:取当月加权平均数,保持或低于)当月平均单耗,此项得30分。高于平均单耗,分数递减,高于5%及以上,减10分;高于10%及以上,此项不得分。
   
      3.车容车貌:按照“混凝土运输车卫生清洁保养规定”检查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此项得20分,每发生一次不合格减10分,两次不合格的,此项不得分。
   
      4.运次、运量:以生产部统计报表的当月平均运次为依据,保持(或高于)平均运次的此项得10分,每少10%减2分。
   
      5.工作纪律: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工作态度认真,此项得10分,当月发生安全事故、机件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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