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之木门窗安装工程
第二节 木门窗安装工程
第10.2.1条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安装工程。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和类型的樘数,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3樘。
(Ⅰ)保证项目
第10.2.2条 门窗框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10.2.3条 门窗框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手推拉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10.2.4条 门窗框与墙体间需填塞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基本填塞饱满。
优良:填塞饱满、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10.2.5条 门窗扇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开关灵活,无倒翘。
优良: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翅。
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关检查。
第10.2.6条 门窗小五金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位置适宜,槽边整齐;小五金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
优良: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小五金安装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螺丝刀拧试和开闭检查。
第10.2.7条 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尺寸一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
优良: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10.2.8条 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留缝宽度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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