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之泵房设计(一)

2006-04-30 00:00

      6 泵房设计

      6.1 泵房布置

      6.1.1 泵房布置应根据泵站的总体布置要求和站址地质条件,机电设备型号和参数,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于泵房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工程管理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1.2 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6.1.2.2 满足泵房结构布置的要求。
      6.1.2.3 满足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等技术规定。
      6.1.2.4 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
      6.1.2.5 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适用美观。

      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不应小于表6.1.3的规定。

      表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下限值

泵级建筑物级别
1
2
3
4.5
安全超高(m)
运用情况
设计
0.7
0.5
0.4
0.3
校核
0.5
0.4
0.3
0.2

      注:
      (1)安全超高系指波浪、壅浪计算机高程以上距离泵房挡水部位顶部的高度;
      (2)设计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设计水位时运用的情况,校核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洪(涝)水位时运用的情况。

      6.1.4 主机组间距应根据机电设备和建筑结构布置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2~9.11.5的规定。

      6.1.5 主泵房长度应根据主机组台数、布置形式、机组间距,边机组段长度和安装检修间的布置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机组吊运和泵房内部交通的要求。

      6.1.6 主泵房宽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布置要求,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的尺寸,工作通道宽度,进、出水侧必需的设备吊运要求等因素,结合起吊设备的标准跨度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7的规定。

      立式机组主泵房水泵层宽度的确定,还应考虑集水、排水廊道的布置要求等因素。

      6.1.7 主泵房各层高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的布置,机组的安装、运行、检修,设备吊运以及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8~9.11.10的规定。

      6.1.8 主泵房水泵层底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流道(含吸水室)布置或管道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水泵安装高程应根据本规范9.1.10规定的要求,结合泵房处的地形、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主泵房电动机层楼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泵轴、电动机轴的长度等因素确定。

      6.1.9 安装在主泵房机组周围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及管道、电缆道,其布置应避免交叉干扰。

      6.1.10 辅机房宜设置在紧靠主泵房的一端或出水侧,其尺寸应根据辅助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等要求确定,且应与泵房总体布置相协调。

      6.1.11 安装检修间宜设置在主泵房内对外交通运输方便的一端或进水侧,其尺寸应根据主机组安装、检修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6的规定。

      6.1.12 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楼板均应设置吊物孔,其位置应在同一垂线上,并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之内。
  
      吊物孔的尺寸应按吊运的最大部件或设备外形尺寸各边加0.2m的安全距离确定。

      6.1.13 主泵房对外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运输最大部件或设备的要求。

      6.1.14 立式机组主泵房电动机层的进水侧或出水侧应设主通道,其它各层应设置不少于一条的主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一般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0m。吊运设备时,被吊设备与固定物的距离不宜小于0.3m。
  
      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管道顶部设工作通道。

      6.1.15 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应设1~2道楼梯。主楼梯宽度不宜小于1.0m,坡度不宜大于40o,楼梯的垂直净空不宜小于2.0m。

      6.1.16 立式机组主泵房内的水下各层或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四周均应设将渗水汇入集水廊道或集水井的排水沟。

      6.1.17 主泵房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应根据泵房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30m,岩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20m。缝的宽度不宜小于2.0cm。

      6.1.18 主泵房排架的布置,应根据机组设备安装、检修的要求,结合泵房结构布置确定。排架宜等跨布置,立柱宜布置在隔墙或墩墙上。当泵房设置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时,缝的左右侧应设置排架柱。

      6.1.19 主泵房电动机层地面宜铺设水磨石。采用酸性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贮酸室应采用耐酸地面,其内墙面应涂耐酸漆或铺设耐酸材料。中控室、微机室和通信室宜采用防尘地面,其内墙应刷涂料或贴墙面布。

      6.1.20 主泵房门窗应根据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置。严寒地区应采用双层玻璃窗。向阳面窗户宜有遮阳设施。有防酸要求的蓄电池室和贮酸室不应采用空腹门窗,受阳光直射的窗户宜采用磨沙玻璃。

      6.1.21 主泵房屋面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泵房内通风、采暖要求设置隔热层。

      6.1.22 主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泵房内应设消防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1.23 主泵房电动机层值班地点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85dB(A),中控室、微机室和通信室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65dB(A)。
  
      若超过上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消声或隔声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6.1.24 装置斜轴式、贯流式机组的主泵房,可按卧式机组泵房进行布置。

      )()()(

      返回上级菜单

编辑: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17 18: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