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之泵站等级划分

2006/04/27 00:00 来源:

......

      2 泵站等级划分
 
      2.0.1 泵站的规模,应根据流域或地区规划所规定的任务,以近期目标为主,并考虑远景发展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0.2 灌溉、排水泵站应根据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分等,其等别应按表2.0.2确定。

      表2.0.2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泵站等别
泵站规模
分 等 指 标
装机流量(m3/s)
装机功率(104kW)
大(1)型
≥200
≥3
小(2)型
200~50
3~1
中型
50~10
1~0.1
小(1)型
10~2
0.1~0.01
小(2)型
<2
<0.01

 
      注:
     
      (1)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且包括备用机组在内;
     
      (2)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
     
      (3)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

      2.0.3 对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等别的划分,应根据供水对象、供水规模和重量性确定。

      2.0.4 直接挡洪的堤身式泵站,其等别应不低于防洪堤的工程等别。

      2.0.5 泵站建筑物应根据泵站所属等别及其在泵站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级,其级别应按表2.0.5确定。

      表 2.0.5  泵站建筑物级别划分

泵站等别
永久性建筑物级别
临时性建筑物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1
3
4
2
3
4
3
4
5
4
5
5
5
5
-
 

      注:

      (1)永久性建筑物系指泵站运行期间使用的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系指失事后造成灾害或严重影响泵站使用的建筑物,如泵房,进水闸,引渠,进、出水池,出水管道和变电设施等;次要建筑物系指失事后不致造成灾害或对泵站使用影响不大并易于修复的建筑物,如挡土墙、导水墙和护岸等。
  
      (2)临时性建筑物系指泵站施工期间使用的建筑物,如导流建筑物、施工围堰等。

      2.0.6 对位置特别重要的泵站,其主要建筑物失事后将造成重大损失 ,或站址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采用实践经验较少的新型结构者,经过论证后可提高其级别。

      返回上级菜单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颜碧兰:水泥新国标介绍及对水泥企业影响

新标准对水泥行业生产会带来什么影响?水泥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变化?

《水泥胶砂试模》等多项水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4年第六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新国标实施在即 全国水泥市场或迎“涨价潮”

新国标实施或成为水泥价格上扬的重要契机。

新国标6月1日实施 水泥制造成本增加10-30元/吨

据各地的混合材价格和熟料制造成本不同会有较大的差异。

事关水泥、混凝土行业!工信部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单位需认真组织实施此计划。要求起草单位在制定标准时要兼顾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理、产业化和应用推广。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需提前规划,确保及时传达至起草单位,并负责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及技术审查工作。部门机关相应司局须管理好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保证标准质量。如果计划执行中需调整标准项目,应遵循相关规定。此通知包含对水泥、混凝土等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6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6

甘肃省

¥ 385.42
2024-06-06

陕西省

¥ 343.66
2024-06-0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6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6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6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6

重庆

¥ 337.56
2024-06-06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6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6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6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6

河南省

¥ 334.60
2024-06-06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6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6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6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6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6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6

上海

¥ 347.73
2024-06-06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6

吉林省

¥ 455.81
2024-06-06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6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6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6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6

天津

¥ 408.21
2024-06-06

北京

¥ 389.43
2024-06-07 00: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