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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之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深受弯构件)

2006/02/22 00:00 来源:

......

      10.7  深受弯构件

      10.7.1 l0/h<5.0 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梁或多跨连续梁宜按深受弯构件进行设计。其中,l0/h≤2 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梁和 l0/h≤2.5 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多跨连续梁称为深梁,深梁除应符合深受弯构件的一般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6 条到第 10.7.13 条的规定。此处,h 为梁截面高度;l0 为梁的计算跨度,可取支座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和 1.15ln(ln为梁的净跨)两者中的较小值。

      10.7.2 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深梁可采用由一般方法计算的内力进行截面设计;钢筋混凝土多跨连续深梁应采用由二维弹性分析求得的内力进行截面设计。

      10.7.3 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M≤fyAsz      (10.7.3-1)
     
      z=αd(h0-0.5x)  (10.7.3-2)

      αd=0.80+0.04l0/h  (10.7.3-2)

      当 l0<h 时,取内力臂 z=0.6l0。

式中:x———截面受压区高度,按本规范公式(7.2.1-2)计算;当 x<0.2h0 时,取 x=0.2h0;
   h0———截面有效高度:h0=h-as,其中 h 为截面高度;当 l0/h≤2 时,跨中截面 as 取 0.1h,支座截面 as 取 0.2h;当 l0/h>2 时,as 按受拉区纵向钢筋截面重心至受拉边缘的实际距离取用。

      10.7.4 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当 hw/b≤4 时

      (10.7.4-1)

      当 hw/b≥6 时

      (10.7.4-2)

      当 4<hw/b<6 时,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式中:V———构件斜截面上的最大剪力设计值;
    l0———计算跨度,当l0<2h 时,取 l0=2h;
    b———矩形截面的宽度以及T形、I形截面的腹板厚度;
      h、h0———截面高度、截面有效高度;
    hw———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 h0;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I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βc———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 7.5.1 条的规定取用。

      10.7.5  矩形、T形和I形截面的深受弯构件,在均布荷载作用下,当配有竖向分布钢筋和水平分布钢筋时,其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5-1)

      对集中荷载作用下的深受弯构件(包括作用有多种荷载,且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所产生的剪力值占总剪力值的 75%以上的情况),其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5-1)

式中:λ———计算剪跨比:当 l0/h≤2.0 时,取 λ=0.25;当 2.0<l0/h<5.0 时,取 λ=a/h0,其中,a 为集中荷载到深受弯构件支座的水平距离;λ 的上限值为(0.92l0/h-1.58),下限值为(0.42l0/h-0.58);
      l0/h———跨高比,当 l0/h<2.0 时,取 l0/h=2.0。

      10.7.6 一般要求不出现斜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深梁,应符合下列条件:

      Vk≤0.5ftkbh0     (10.7.6)

式中:Vk———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

      此时可不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但应按本规范第 10.7.11 条、第 10.7.13 条的规定配置分布钢筋。

      10.7.7 钢筋混凝土深梁在承受支座反力的作用部位以及集中荷载作用部位,应按本规范第 7.8 节的规定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10.7.8 深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 140mm。当 l0/h≥1 时,h/b 不宜大于 25;当 l0/h<1 时,l0/b 不宜大于 25。深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当深梁支承在钢筋混凝土柱上时,宜将柱伸至深梁顶。深梁顶部应与楼板等水平构件可靠连接。

      10.7.9 钢筋混凝土深梁的纵向受拉钢筋宜采用较小的直径,且宜接下列规定布置:
      1 单跨深梁和连续深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宜均匀布置在梁下边缘以上 0.2h 的范围内。
      2 连续深梁中间支座截面的纵向受拉钢筋宜按图 10.7.9-3 规定的高度范围和配筋比例均匀布置在相应高度范围内。对于 l0/h≤1.0 的连续深梁,在中间支座底面以上 0.2l0 到 0.6l0 高度范围内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尚不宜小于 0.5%。水平分布钢筋可用作支座部位的上部纵向受拉钢筋,不足部分可由附加水平钢筋补足,附加水平钢筋自支座向跨中延伸的长度不宜小于 0.4l0。

      10.7.10  深梁的下部纵向受拉钢筋应全部伸入支座,不应在跨中弯起或截断。在简支单跨深梁支座及连续深梁梁端的简支支座处,纵向受拉钢筋应沿水平方向弯折锚固(图 10.7.9-1),其锚固长度应按本规范第 9.3.1 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la 乘以系数 1.1 采用;当不能满足上述锚固长度要求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末端焊成封闭式等有效的锚固措施。连续深梁的下部纵向受拉钢筋应全部伸过中间支座的中心线,其自支座边缘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la。

      10.7.11 深梁应配置双排钢筋网,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应小于 8mm,其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当沿深梁端部竖向边缘设柱时,水平分布钢筋应锚入柱内。在深梁上、下边缘处,交竖向分布钢筋宜做成封闭式。
 
      在深梁双排钢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宜大于 600mm,在支座区高度为 0.4h,长度为 0.4h 的范围内(图 10.7.9-1 和图 10.7.9-2 中的虚线部分),尚应适当增加拉筋的数量。

      10.7.12 当深梁全跨沿下边缘作用有均布荷载时,应沿梁全跨均匀布置附加竖向吊筋,吊筋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当有集中荷载作用于深梁下部 3/4 高度范围内时,该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吊筋承受,吊筋应采用竖向吊筋或斜向吊筋。竖向吊筋的水平分布长度 s 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图 10.7.12a);

      当 h1≤hb/2 时

      s=bb+hb    (10.7.12-1)

      当 h1>hb/2 时

      s=bb+2h1    (10.7.12-2)

式中:bb———传递集中荷载构件的截面宽度;
   hb———传递集中荷载构件的截面高度;
   h1———从深梁下边缘到传递集中荷载构件底边的高度。
  
      竖向吊筋应沿梁两侧布置,并从梁底伸到梁顶,在梁顶和梁底应做成封闭式。
  
      附加吊筋总截面面积 Asv 应按本规范公式(10.2.13)进行计算,但吊筋的设计强度 fyv 应乘以承载力计算附加系数 0.8。

      10.7.13 深梁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 ρ(ρ=As/(bh))、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 ρsh(ρsh=Ash/(bsv),sv 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 ρsv(ρsv=Asv/(bsh),sh 为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小于表 10.7.13 规定的数值。

      表 10.7.13 深梁中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钢筋种类
纵向受拉钢筋
水平分布钢筋
竖向分布钢筋
 HPB235
0.25
0.25
0.20
 HRB335、HRB400、RRB 400
0.20
0.20
0.15


      注:当集中荷载作用于连续深梁上部 1/4 高度范围内且 l0/h>1.5 时,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 0.05。

      10.7.14  除深梁以外的深受弯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箍筋及纵向构造钢筋的构造规定与一般梁相同,但其截面下部二分之一高度范围内和中间支座截面上部二分之一高度范围内布置的纵向构造钢筋宜较一般梁适当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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