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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第四章

2006/06/01 00:00 来源:

......

    第四章 地下防水工程

    第4.0.1条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4.0.2条 本章的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出的。

    第一节 防水混凝土结构工程

    第4.1.1条 本节适用于具有防水功能的整体式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及其附加的沥青防水层。本节的实测项目按第五章第三节5.3.9表的有关项目测定。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1处,但不少于3处。

    (Ⅰ)保证项目

    第4.1.2条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外加剂及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第4.1.3条 防水混凝土抗渗标号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和试块试验报告。

    第4.1.4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止水片、穿墙管件、支模铁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严禁有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1.5条 防水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混凝土表面平整,无露筋、蜂窝等缺陷,预埋件的位置基本正确,可满足使用要求。
    优良:混凝土表面平整,无露筋、蜂窝等缺陷,预埋件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4.1.6条 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配合比符合要求,涂刷均匀,无漏涂和脱层。
    优良:配合比及胶结料的加热和使用温度均符合要求,涂层均匀,厚度适宜,无漏涂、脱层、流淌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二节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第4.2.1条 本节适用于地下砖石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基层上加抹掺有防水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或多层抹压法防水层工程。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1处,但不应少于3处。

    (Ⅰ)保证项目

    第4.2.2条 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外加剂、配合比及其分层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施工配合比。

    第4.2.3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4.2.4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无裂纹、起砂,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

    优良:表面平整、密实,无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尺寸符合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4.2.5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施工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留槎位置正确,搭接紧密。
    优良:留槎位置正确,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三节 卷材防水层工程

    第4.3.1条 本节适用于以沥青胶结材料铺贴的地下卷材防水层工程。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1处,但不少于3处。

    (Ⅰ)保证项目

    第4.3.2条 卷材与胶结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现场取样试验记录。

    第4.3.3条 卷材防水层及其变形缝、预埋管件等细部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3.4条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基层牢固、表面洁净,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冷底子油涂布均匀。
    优良:基层牢固、表面洁净,平整,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冷底子油涂布均匀,无漏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4.3.5条 卷材防水层的铺贴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铺贴方法和搭接、收头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粘结牢固紧密,接缝封严,无损伤。
    优良:铺贴方法和搭接、收头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粘结牢固紧密,接缝封严,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4.3.6条 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保护层与防水层结合紧密。
    优良:保护层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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