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地下高分子合成 (三元乙丙) 橡胶卷材 防水层施工工艺标准 (305-1996)觇

2004/12/30 00:00 来源:

......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高分子类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铺贴地下防水层工程施工。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要求:
    2.1.1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2.1.1.1  规格:厚度1.2mm,1.5mm;宽度1.0m;长度20.0m。
    2.1.1.2  主要技术性能:抗拉断裂强度≥7MPa;断裂伸长率>450%;低温冷脆温度-40℃以下;不透水性(MPa×min)>0.3×30。
    2.1.2  聚氨酯底胶;用来做基层处理剂(相当于涂刷冷底子油),材料分甲、乙两组份,甲料为黄褐色胶体,乙料为黑色胶体。
    2.1.3  CX-404胶:用于卷材与基层粘贴为黄色混浊胶体。
    2.1.4  丁基胶粘剂:用于卷材接缝,分A、B两组份,A组为黄浊胶体,B组为黑色胶体。使用时按1∶1的比例混合搅拌均匀使用。
    2.1.5  聚氨酯涂膜材料:用于处理接缝增补密封,材料分甲、乙两组份,甲组份为褐色胶体,乙组份为黑色胶体。
    2.1.6  聚氨酯嵌缝膏:用于卷材收头处密封。
    2.1.7  其他材料:
    2.1.7.1  二甲苯:用于浸洗刷工具。
    2.1.7.2  乙酸乙酯:用于擦洗手。
    2.2  主要用具:
    2.2.1  基层处理用具:高压吹风机、平铲、钢丝刷、笤帚。
    2.2.2  材料容器:大小铁桶。
    2.2.3  弹线用具:量尺、小线、色粉袋。
    2.2.4  裁剪卷材用具:剪刀。
    2.2.5  涂刷用具:滚刷、油刷、压辊,刮板。
    2.3  作业条件:
    2.3.1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条件下铺贴防水层前,应先降低地下水位,做好排水处理,使地下水位降至防水层底标高300mm以下,并保护到防水层施工完。
    2.3.2  铺贴防水层的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必须将基层表面的异物、砂浆疙瘩和其他尘土杂物清除干净,不得有空鼓、开裂及起砂、脱皮等缺陷。
    2.3.3  基层应保持干燥、含水率应不大于9%;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2.3.4  防水层所用材料多属易燃品,存放和操作应隔绝火源,做好防火工作。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 →聚氨酯底胶配制→涂刷聚氯酯底胶→特殊部位进行增补处理(附加层)→卷材粘贴面涂胶基层表面涂胶→铺贴防水卷材做保护层
    3.2  基层清理:施工前将验收不合格的基层上杂物、尘土清扫干净。
    3.3  聚氨酯底胶配制:聚氨酯材料按甲∶乙=1∶3(重量比)的比例配合,搅拌均匀即可进行涂刷施工。
    3.4  涂刷聚氨酯底胶:在大面积涂刷施工前,先在阴角、管根等复杂部位均匀涂刷一遍;然后用长把滚刷大面积顺序涂刷,涂刷底胶厚度要均匀一致,不得有露底现象。涂刷的底胶经4h干燥,手摸不粘时,即可进行下道工序。
    3.5  特殊部位增补处理:
    3.5.1  增补剂涂膜:聚氨酯涂膜防水材料分甲、乙两组份,按甲∶乙=1∶1.5的重量比配合搅拌均匀,即可在地面、墙体的管根、伸缩缝、阴阳角部位,均匀涂刷一层聚氨酯涂膜,做为特殊防水薄弱部位的附加层,涂膜固化后即可进行下一工序。
    3.5.2  附加层施工:设计要求特殊部位,如阴阳角、管根,可用三元乙丙卷材铺贴一层处理。
    3.6  铺贴三元乙丙卷材防水层
    3.6.1  铺贴前在基层面上排尺弹线,作为掌握铺贴的标准线,使其铺设平直。
    3.6.2  卷材粘贴面涂胶:将卷材铺展在干净的基层上,用长把滚刷蘸CX-404胶涂匀,应留出搭接部位不涂胶。晾胶至胶基本干燥不粘手。
    3.6.3  基层表面涂胶:底胶干燥后,在清理干净的基层面上,用长把滚刷蘸CX-404胶均匀涂刷,涂刷面不宜过大,然后晾胶。
    3.6.4  卷材粘贴:在基层面及卷材粘贴面已涂刷好CX-404胶的前提下,将卷材用φ30mm、长1.5m的圆心棒(圆木、或塑料管)卷好,由二人抬至铺设端头,注意用线控制,位置要正确,粘结固定端头,然后沿弹好的标准线向另一端铺贴,操作时卷材不要拉太紧,并注意方向沿标准线进行,以保证卷材搭接宽度。
    3.6.4.1  卷材不得在阴阳角处接头,接头处应间隔错开。
    3.6.4.2  操作中排气:每铺完一张卷材,应立即用干净的滚刷从卷材的一端开始横向用力滚压一遍,以便将空气排出。
    3.6.4.3  滚压:排除空气后,为使卷材粘结牢固,应用外包橡皮的铁辊滚压一遍。
    3.6.4.4  接头处理:卷材搭接的长边与端头的短边100mm范围,用丁基胶粘剂粘结;将甲、乙组份料,按1∶1重量比配合搅拌均匀,用毛刷蘸丁基胶粘剂,涂于搭接卷材的两个面,待其干燥15~30min即可进行压合,挤出空气,不许有皱折,然后用铁辊滚压一遍
    凡遇有卷材重叠三层的部位,必须用聚氯酯嵌缝膏填密封严。
    3.6.4.5  收头处理:防水层周边用聚氨酯嵌缝,并在其上涂刷一层聚氨酯涂膜。
    3.7  保护层:防水层做完后,应按设计要求做好保护层,一般平面为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立面为砌筑保护墙或抹水泥砂浆保护层,外做防水层的出可贴有一定厚度的板块保护层。
    抹砂浆的保护层应在卷材铺贴时,表面涂刷聚氨酯涂膜稀撒石碴,以利保护砂浆层粘结。
    防水层施工不得在雨、风天气进行,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卷材与胶结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试验资料的技术性能指标,现场取样试验。
    4.1.2  卷材防水层及变形缝、预埋管根等细部特殊部位做法,必须经工程验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平整,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表面洁净;底胶涂刷均匀,无漏涂、透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2  卷材防水层的铺贴构造和搭接、收头粘贴牢固严密,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4.2.3  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的作法。
 
成品保护
    5.1  已铺贴好的卷材防水层,加强保护措施,从管理上保证不受损坏。
    5.2  穿过墙体的管根,施工中不得碰撞变位。
    5.3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保护层、保护墙。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接头处卷材搭接不良:接头搭接形式以及长边、短边的搭接宽度偏小,接头处的粘结不密实、空鼓、接槎损坏;操作应按程序、弹标准线,使与卷材规格相符,施工中齐线铺贴,使卷材搭接长边不小于100mm,短边不小于150mm。
    6.2  空鼓:铺贴卷材的基层潮湿,不平整、不洁净,易产生基层与卷材间空鼓;卷材铺设空气排除不彻底,也可使卷材间空鼓。注意施工时基层应充分干燥,卷材铺设层间不能窝住空气。
    刮大风时不宜施工,因在凉胶时易粘上砂尘而造成空鼓。
    6.3  管根处防水层粘贴不良:在这种部位施工应仔细操作、清理应干净,铺贴卷材不得有张嘴、翘边、折皱等问题。
    6.4  转角处渗漏水:转角处不易操作,面积较大。施工时注意留槎位置,保护好留槎卷材,使搭接满足规定的宽度。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防水卷材应有产品合格证,现场取样复试资料。
    7.2  胶结材料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使用配合比资料。
    7.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事关水泥、混凝土行业!工信部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单位需认真组织实施此计划。要求起草单位在制定标准时要兼顾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理、产业化和应用推广。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需提前规划,确保及时传达至起草单位,并负责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及技术审查工作。部门机关相应司局须管理好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保证标准质量。如果计划执行中需调整标准项目,应遵循相关规定。此通知包含对水泥、混凝土等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颜碧兰:水泥新国标介绍及对水泥企业影响

新标准对水泥行业生产会带来什么影响?水泥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变化?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2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20

青海省

¥ 411.41
2024-05-2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2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2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20

云南省

¥ 308.20
2024-05-2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20

四川省

¥ 344.38
2024-05-20

重庆

¥ 331.21
2024-05-2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20

广东省

¥ 312.72
2024-05-20

湖南省

¥ 316.14
2024-05-20

湖北省

¥ 307.95
2024-05-20

河南省

¥ 324.60
2024-05-2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2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2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2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20

浙江省

¥ 328.4
2024-05-20

江苏省

¥ 298.89
2024-05-20

上海

¥ 317.73
2024-05-20

黑龙江省

¥ 440.62
2024-05-20

吉林省

¥ 382.09
2024-05-20

辽宁省

¥ 367.01
2024-05-20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20

山西省

¥ 317.83
2024-05-20

河北省

¥ 352.52
2024-05-20

天津

¥ 368.21
2024-05-20

北京

¥ 339.43
2024-05-21 23: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