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施工现场禁止进行混凝土的搅拌,建设工程都要使用商品混凝土,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近日,郑州市建委对存在问题较多的4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
2012年第三季度,郑州市建委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随机监督抽查。通过检查发现,由于预拌混凝土企业数量增长较快,致使企业技术人员流动较大,造成技术力量不足,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已更换但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少企业未建立不合格台账及处理记录,试验数据记录管理不规范,部分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签字不全;检验报告编号和出场资料无法对应,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编号无唯一性标示;部分企业未足够重视定期开展对配合比的验证工作,在原材料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进行配合比调整检验。
检查还发现,个别企业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未能严格执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部分标准规范已废止未及时更新,对技术文件、新标准、新规范的掌握不够清楚,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一部分企业生产操作主机搅拌时间设定过短,低于标准要求,有的生产配料系统原材料计量偏差超出规定允许的范围,调控不及时;个别生产企业原材料堆放区域不符合要求,无排水设施,个别企业废料与原材料混放,砂石材料隔离墙高度不够,造成原材料隔离不彻底且标志牌内容不全。
其中,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勤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崛起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国基混凝土有限公司4家企业由于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混乱、相关技术资料不齐全,被郑州市建委通报批评。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
转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