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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关键词点睛建材节能

2012/02/10 00:00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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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显示,今年起,建筑部品节能工作有望迎来新的“黄金五年”,无论政策扶持还是产业导向,无论转型创新还是科技助推,无论金融补贴还是优先服务,无论绿色发展还是低碳技术,都将登上一个新台阶。为了让部品企业更清晰地看到这黄金五年的商机,本刊对专项规划作了专门梳理,以期勾勒出部品节能龙年和下一个五年的发展轮廓。

政策支持有望更“强大”

“十二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大对新型建材产业的支持力度,择优扶持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建材产业化示范,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具体措施有:

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烧结空心制品、复合墙板、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和部品;引导发展高强混凝土、高强钢,大力发展商品混凝土;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推动“禁实”向纵深发展;建立建筑的精装修制度,对国家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项目实行精装修制度,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实行精装修的绿色建筑不予颁发销售许可证,到2020年末全部建筑基本实现全装修;加快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修订《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标识,并加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力度,完成国家及省两级能效测评机构体系建设。

服务体系有望更“先进”

引导和规范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咨询、检测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建立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各环节资格认证制度,培训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城(区)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安装、评估、物业管理、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实现凭证上岗;加强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建设节约型校园和宾馆饭店为突破口,拉动需求、激活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服务能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能源服务行为,利用国家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为国家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研究推进建筑能效交易试点。

激励机制有望更“大方”

加大中央预算类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力度,完善中央财政激励政策体系,设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工程及集中示范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墙体材料革新、技术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标准不得少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优先在重点区域内推广示范城市、示范县,继续给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补贴。对已批准的示范市县,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推广面积给予补贴,以鼓励示范县充分发挥潜力;在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区域时,对地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的地区予以倾斜;对应用太阳能采暖制冷等新技术,并列入各地示范任务的中央财政将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按研发及产业化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对相关企业及科研单位等予以补助,并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设备性能检测机构、建筑应用效果检测评估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原则上城镇新建建筑征收标准不低于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并按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水平退付比例,其中达到三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征收的基金全部退付,达到一星及二星级标准的退付50%,没有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不予退付。征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推广与发展。

部门协同有望更“紧密”

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提高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国土资源部门将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并逐年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对因实施外墙外保温、遮阳、太阳能光伏幕墙等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研究制定税收方面的政策,对建设高性能绿色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并经认证标识达到三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项目,采取减免当年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建设当年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优惠政策,购买绿色建筑可降低物业税征求额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信贷支持的措施,引导消费者选购绿色建筑住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科技进步有望更“升级”

开展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的技术研究,实现绿色建筑设计、建造、评价和改造的一条龙技术服务支撑,建设综合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以实际建筑能耗数据为导向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加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设备,实现重点技术领域的突破,建立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产学研联合模式与机制、加强与部门和地方的沟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按照我国主要气候分区,加快国家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定期发布技术、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加大与科技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科技专题对建筑节能的支撑力度;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适合国情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技术发展模式。

市场监管有望更“严格”

加强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安全控制,强化对保温材料、计量器具和关键设备、门窗等关键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加强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制定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公共建筑合同管理文本;在节能改造明显的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造,对投资回收期长的基础改造及难以有效实现节能收益分项的领域,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推进改造工作。

墙体基金有望更“绿色”

目前,墙改专项基金现行征收使用模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墙改工作需求。因此,要鼓励新型墙体材料与绿色墙材、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的结合,新型墙体材料与促进建筑节能的结合,新型墙体材料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结合,新型墙体材料与住宅产业化的结合,新型墙体材料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为此,住建部科技司建议:一是加强和扩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促进作用,推进墙材革新和绿色建筑发展;二是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率先全面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工程示范、科学研究的推广应用;三是尽早确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研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绿色建筑的数额和比例,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绿色建筑的工作机制,运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促进绿色建筑的效果评价,从而构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绿色建筑的长效机制。

小资料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牵头起草。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规划计划,以及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而成。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的建筑节能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指导思想、发展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考核评价、体制机制创新、经济激励和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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