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严禁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进工地

慈溪日报 · 2011-07-14 00:00

  砂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但在建设过程中直接使用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就会影响建筑质量,甚至缩短建筑寿命。近日,记者从市淡化海砂专项整治办获悉,慈溪市全面开展淡化海砂专项整治,严禁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进入建筑工地。

  近年来,慈溪市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用砂需求量呈逐年快速上升态势。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建设用砂需求,个别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擅自使用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据介绍,未经淡化处理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其所含的氯离子会逐步导致钢筋锈蚀,降低混凝土的抗化学腐蚀性、耐磨性和强度,从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成威胁。根据国家现行淡化海砂质量规范标准,重申建筑工程钢筋混凝土淡化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不得使用海砂,禁止将未经淡化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用于建筑工程。

  为进一步规范慈溪市淡化海砂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各大工程质量,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局、市经发局、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组成淡化海砂市场转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淡化海砂市场。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对违规生产、经营与使用不合格淡化海砂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重组及提升一批淡化海砂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建设用砂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淡化海砂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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