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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一五”时期稳定发展

2011/04/28 00:00 来源:每日甘肃网

4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及“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作了通报。 ......

  4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及“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作了通报。

  “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以推进城镇化战略为主线,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不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加快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着成绩,促进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一是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全省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末的30.02%提高到2010年底的35.1%。初步形成了以兰州为核心,以天水、酒嘉为区域中心、以白银、武威、金昌、张掖、平凉、庆阳、合作、临夏、敦煌为节点,其它小城市和县城为骨干,沿西陇海-兰新线轴向分布的城镇体系框架。

  二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调控指导作用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省政府成立了“甘肃省城市规划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城市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全省14个市州中有13个市州成立了专门的规划管理局,一些县也成立了规划局、规划办。平凉、天水等地各县独立设置规划管理部门后,有效地加强了当地规划管理力量。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显着改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56亿元,是“十五”期间投资总额的2.5倍。到2010年底,全省人均道路面积城市11.29平方米,县城10.25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城市89.66%,县城82.09%;污水处理率城市61.26%,县城9.14%;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率城市32.37%,县城4.67%;燃气普及率城市73.03%,县城36.8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27.24%,县城15.43%;建成区绿地率城市23.22%,县城10.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7.98平方米,县城4.24平方米。兰州、酒泉、天水、金昌、武威、平凉等城市启动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到2010年底,全省累计有28个县(市)编制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占应编制县市的40%。累计有334个建制镇和353个集镇编制了总体规划,分别占建制镇和集镇总数的88%和46%。累计有3844个行政村编制了建设规划,占行政村总数的24.5%。“十一五”期间,全省村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总额710.27亿元,是计划目标300亿元的236.7%,比“十五”期间实际完成数增长272.8%。2009年和2010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共投入18.88亿元,在全省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41.3万户。到2010年,全省农村砖木和砖混结构住房比例占68%,比“十五”末增长14个百分点。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05平方米。“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共有7个镇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批准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镇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特色旅游景观名镇”。

  五是不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保持了平稳发展。“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对全省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支柱作用明显。预计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73亿元,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完成2266.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3031.8万平方米。到“十一五”末,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着改善。全省物业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范围涉及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小区安保、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多方面。

  六是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建立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40.53万户,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8.29万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8.22万户/次、111.16万人/次。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72.62万平方米,10.7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根本上改善了住房条件。全面启动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七是住房公积金稳步发展,作用逐步得到有效发挥。全省14市州均设立了管理中心,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各中心与分中心及所属的管理部基本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稳中有升,缴存额持续快速增长,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到2010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余额分别为443.2亿元和301.4亿元,全省实缴职工人数为156.9万人,占181万应缴职工人数的86.75%,个人贷款余额为102.7亿元,个贷率为34.08%。全省累计向31.4万户职工发放了182.3亿元个人贷款,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达4.3亿元。对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省建筑业保持了稳定发展。“十一五”时期,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586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72倍。全省建筑业总产值从2006年完成630亿元,增加到2010年完成186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完成385亿元,占全省完成GDP的9.4%,建筑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日趋合理,技术、人才和装备实力及施工技术总体水平有较大提高,软弱地基处理、深基础施工、工程爆破、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大型设备和结构安装等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实力逐步增强,机械化施工能力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中,获得职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的数量和比例显着增长,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九是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建筑节能工作进展良好。“十一五”期间,组织编制了65%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检测配套技术规程,兰州市在全国率先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全省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率达到100%,建筑节能施工实施率达到95%。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扶持,争得国家实施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5个,示范县3个。

  十是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进展顺利。先后完成了受灾房屋建筑应急鉴定及安全评估工作;协调各援建省市并组织本省建设过渡安置房共4.9万套、98万平方米;编制完成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抗震农宅设计图集并印制3000册无偿赠送灾区。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完成19349套、125.65万平方米,维修加固63388户、474.43万平方米。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积极开展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全力保障舟曲县城灾后应急供水,提前完成过渡性供水设施抢建任务,启动实施永久性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所承担的城市道路、桥梁和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水浸公共建筑维修加固等援建工程均按计划正在实施。

  “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时期,以加快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着力构建以兰州为中心,酒嘉、天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点建制镇为基础,大中小并举、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健全城市服务功能,发展特色建制镇;加强城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城镇化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1200亿元,使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2%,县城8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城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7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县城5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15平方米,县城5平方米,达到“一县一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8%,县城15%。城市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和村镇面貌。力争完成143.7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使农村砖木、砖混结构住房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以上。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建设”,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以整治村容村貌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末,通过廉租住房(含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2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与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与监管体制。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五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提升建筑业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培育一批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推动全省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特长的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市场份额,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建筑业产业增长方式的改变。进一步完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相配套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模式,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5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000亿元,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继续保持在8%以上。

  六是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将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7%。继续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确保所有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强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完善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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