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站2010年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随机巡查小组总结会议纪要觇
2010年8月10日下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相关人员在市质监站会议室召开总结讨论会。会议研究了市质监站2010年7月22日起组织对广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行为随机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及遇到的新情况,对混凝土企业巡查通报内容进行了分析界定,对混凝土分站资质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混凝土增效剂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巡查整体情况另见《通报》)。会议决定:
1、通报以下7个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不良行为:(1)广州杰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2)广东东圃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南洲路搅拌站、(3)广州市东沙混凝土有限公司、(4)广州市锦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5)广东海外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6)广州建丰混凝土有限公司、(7)广州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2、针对个别混凝土搅拌站(通常以分站形式出现)属无资质生产或挂靠的情形,而广州市尚未出台相关管理法规条文约束这类企业。为达到监管目的,此次巡查通报时,凡出现问题的分公司一并通报该分公司的主体公司,在表述时再将违规情况写具体的分公司,达到对主体公司警示效果。
3、会议强调主体公司设分公司时,分公司必须在技术人员配备、设备配置、配合比设置、实验室设施等方面具备与企业资质同等级一致。并在相关文件中进行规范后执行。
4、混凝土增效剂的使用与否没有法规性文件支持,难以界定其科学性,只在此次巡查通报中说明“使用混凝土增效剂未经充分试配验证”情况。
5、应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广而告之:凡以生产设备遭雷击或电脑软硬件更新升级等为理由拒不提供企业实际生产数据的,原始生产数据保存少于90天的,批量制生试块无标识、无使用去向记录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今后的检查中列入记录不良行为范围。
6、会议决定结合广州市混凝土生产企业现状和近几年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市混凝土协会、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单位、省市建筑科研等单位和混凝土行业专家参与,梳理出一套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热门推荐
相关资讯
相关话题
-
Q:北苏海螺在苏拉威西岛有哪些作为?
北苏海螺以稳定可靠的水泥产品收获市场口碑,强化服务能力从“供应商”变“合作伙伴”,融入本土文化提升品牌曝光度,正从“材料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
Q:华北地区混凝土市场的运行情况如何?
华北地区混凝土市场弱势运行。京津冀延续弱势,降雨扰动需求未改善;山西、内蒙古整体弱势趋稳,内蒙古需求疲软,山西受成本推动价格微涨但成交因需求恢复慢动力不足。
-
Q:南昌一国企混凝土搅拌站出租情况如何?
南昌轨道房桥建材有限公司的国有控股混凝土搅拌站对外出租,出租底价200万元/年,租赁周期拟定3 + 2年,相关租赁信息已在产权交易平台公示。
-
Q:南昌轨道房桥建材有限公司商业混凝土搅拌站出租情况如何?
南昌轨道房桥建材有限公司商业混凝土搅拌站出租,租赁期限(3 + 2)年,出租底价200万元/年,位于南昌高新区火炬六路888号,含房屋及附属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