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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力推动预拌混凝土工作逆势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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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江西省散预办、新余市经贸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余市散预办始终以“推广预拌保增长,节能减排促和谐”为工作主线,把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放在工作第一位,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年初考察我省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要求,冷静对待,沉着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市房地产造成严重萎缩的影响,满怀信心渡难关,坚定不移保增长,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化被动为主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预拌混凝土工作逆势上扬,实现了跨跃式发展:2009年1-9月份,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163.66万方,节约优质木材16803万立方米、节约标煤3971.76吨、节约电力366.62万度、减少粉尘排放2291.4吨、减少二氧化氮排放25460吨、减少二氧化硫916.56吨,综合利用粉煤灰和尾矿石19.39万吨,节约综合经济效益9476.41万元,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年初提出的工作任务,我们始终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二项服务”,组织“三大宣传”,贯彻“四部法规”,全力推动我市预拌混凝土工作逆势上扬,实现跨越发展。

  一、围绕“一个目标”,推进预拌混凝土工作大发展;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 “保增长”这个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把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作为“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件大事来抓,把应对金融危机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生动课堂和实践平台,自我加压,亲力亲为,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积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三个活动:

  (一)“机关效能年”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切实将经济波动期转化为我市的商品混凝土事业发展机遇期,实现我市预拌混凝土事业“保增长”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经贸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积极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精简了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和监督工作制度。活动的开展力争机关效能达到“五个最”,即:我办在全市、全经贸委办事效率最高、工作作风最优、行政执行力最强、群众办事最方便。

  (二)“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活动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为此,我们坚持把服务企业的发展作为实现“保增长”目标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活动。我们集中人力对全市重点的七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企业相关生产销售资料、财务账册、凭证等,比较详细掌握了企业销售预拌混凝土情况,掌握企业各类翔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从而进一步了解掌握行业的发展动态。同时指导企业通过网络信息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大解决”活动也为我市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决策、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三)“定期产需见面”活动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想办法、出点子,定期举办有影响的“产需见面”活动:组织广大用户,向他们推介示范达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组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向他们推介示范粉煤灰、矿渣微粉,以减少企业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产需见面”活动的定期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产品销售问题,也降低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成本,为实现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抓好“二项服务”,形成“三位一体”大态势;

  (一)抓好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实现预拌混凝土“保十”增长目标。

  年初,我们提出了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保持10%增长比例的“保十”增长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着力抓好了全市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服务工作。江西新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是我市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主导产品——矿渣微粉掺入混凝土中,不仅可以等量取代水泥,降低工程造价,增加混凝土的强度,还可以提高混凝土的润滑度,提高泵车输送混凝土的速度。由于矿渣微粉利用的是新钢高炉排放的废弃物,每年可吃掉新钢排放的废弃物上100万吨,大大降低了新钢废弃物对全市居民身心健康的影响,并且还可节省大量制造水泥的不可再生资源。为此,我们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优势,积极做好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首先是积极促成新华建材公司与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签定供销合同。其次,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矿渣微粉的优越性。矿渣微粉等量取代水泥后,将大大节约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成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顺利实现“保十”增长目标。

  (二)抓好引进项目服务工作,填补预拌砂浆行业空白。

  我市作为全省仅南昌、九江、赣州、新余四个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地市之一, 2009年7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为了实现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这一目标,我们全力抓好了引进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家和企业远赴江苏、福建、湖南等地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通过多次的考察论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预拌砂浆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今年,我市引进的“新余益生宜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是我省目前最大的预拌砂浆生产基地,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产,将填补我市预拌砂浆生产的空白,基本解决我市城区建设项目预拌砂浆的市场需求。

  预拌砂浆工作的逐步推进,对我市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使我市将逐步形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化发展的大态势。

  三、组织“三大宣传”,浓墨重彩书写大手笔;

  (一)抓好展厅建设

  年初,我们按照市经贸委提出的我市散预事业要在“全省率先”的要求,认真抓好全省唯一的散装水泥展示厅建设工作,努力把我市散装水泥展示厅建设为全省宣传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和前沿阵地。为此,我们花了相当的精力选定展示内容和制作画面,做到了精益求精,务求实效。目前,展示厅的各项建设工作全部验收合格,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们将以此作为展现我们精神风貌、展示我市散预事业辉煌成就、宣传预拌混凝土基础知识、宣讲预拌混凝土工作方针政策的窗口和平台,全力推动我市预拌混凝土事业的发展。

  (二)抓好网络报刊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网络报刊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预拌混凝土,成效显著。我们先后在《新余日报》、《新余广电网》、《中国混凝土网》、《中国散装水泥网》、《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协会信息网》、《中国建筑报》、《中国散装水泥》等报刊杂志刊登稿件共43篇,宣传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优越性,为预拌混凝土事业的发展呐喊助威!

  (三)抓好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宣传周活动

   今年全国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宣传周主题是“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宣传周期间,我们重点围绕宣传周主题,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农村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

  四、贯彻“四部法规”,实现预拌混凝土工作大跨越

  (一)贯彻《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现“禁现”执法工作的大跨越;

  今年以来,我们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继续贯彻好、执行好《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首先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将工作重点、工作方法转移到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上来,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有效地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健康发展。其次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非法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可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罚款、责令限期改正。为了更好地推动城区“禁现”工作,我们十分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工作,派专人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暨听证主持人骨干人员培训班活动,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开展“禁现”执法工作。

  (二)贯彻《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实现农村“禁现”工作的大跨越;

  《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自2008年12月颁布实施以来,极大地推进了我市预拌混凝土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今年,我们在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过程中,大力推进“禁现”工作在乡镇、农村的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多次深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宣传“禁现”相关政策,对已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补贴,对非法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依据《管理办法》,实施相应的处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极大地推动了预拌混凝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推广应用,实现了农村“禁现”工作的跨越发展。

  (三)贯彻《新余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实现城区“禁现”工作的大跨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城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的政策规定,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立及合理布控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供应,今年年初,我们就积极出台了《新余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方案贯彻实施半年来,我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应用朝着快速、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其中,五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经过层层严格报批、审核,最终被列入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目录,取得了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格,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的发展、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又进一步降低了城市建筑噪音,减少了粉尘污染,改善了市容环境,促进了建筑节能减排,实现了我市城区“禁现”工作的新跨越。

  (四)指导贯彻《分宜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实现县级“禁现”工作的大跨越。

  2008年8月5日,新余市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为了尽快将县级散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轨道,我们把助推出台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作为09年开展县级散预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积极指导分宜县做好这一工作,先后多次前往分宜县组织召开县级散预工作会议,要求分宜县加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宣传,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各界关注、关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发函至分宜县政府,商请他们尽快出台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以促进县级循环经济的发展。2009年4月10日,经分宜县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通过了《分宜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为了指导贯彻好《分宜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今年,我们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经过多方协调,我市分宜县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核定山海建筑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的通知》(分价字[2009]15号),核定了县城区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的执行办法;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单位将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监理内容;招投标机构在工程招投标时,把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评标条件;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及住宅小区开发等建设工程的巡查;公安交警部门对运输预拌混凝土的车辆,按特种车辆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了县城区“禁现”工作的顺利推进。

  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标志着我市县级预拌混凝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也为分宜县创建全省“禁现”工作示范县,推动我市预拌混凝土工作实现了“全省率先”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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