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在孩子3岁内每年均可休假10天

2011-12-27 00:00

  养育三岁以下宝宝,爸爸妈妈每年都将有10天育婴假了!昨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五届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国内首个性别平等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条例》)时透露,深圳将设立“双亲育婴假制度”,并将育婴假从此前的5天延长至10天。

  《条例》草案在提交第一次审议时,就创新规定了“男性可以在其生育或者抚养的子女三周岁内,每年享有五天育婴假”。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表示,考虑到实际情况,除了规定男性享有育婴假外,还设立了“双亲育婴假”,并适当延长了育婴假天数。也就是说,家有三岁以下宝宝,妈妈不仅可以在生产当年休产假,爸爸妈妈还可以连续三年休三次育婴假,陪伴孩子成长。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相关资讯

水泥网评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 精细化是当务之急!

2025-09-30

水泥网评论:《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出台,水泥供需再平衡有望重塑!

2025-09-25

湖南:关于支持工业企业进一步优化生产用电方式推动工业运行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的通知

2025-09-24

水泥网评论:产能管理等新政实施后,当前补产能进展如何?

2025-08-29

阅读榜

2025-10-05 0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