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明年起调整

2011-11-04 00:00

  上海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于昨天开始,到12月20号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上海对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从明年起,对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设置起付标准,同时提高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总体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1%左右提高到70%左右;政府财政继续对城镇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从今年的919元提高到明年的1066元,人均提高147元。同时,明年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今年标准不变,仍然为70周岁以上人员310元;60-69岁人员460元;19-59岁人员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80元。另外,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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