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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新政:何必治标而伤本

2010/03/0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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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囫囵吞枣”一直是文人墨客的笑料,不料正在酝酿的“统计新政”却给人们出了一道“枣益脾而损齿”的现实难题。作为对此前坊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工资被增长”的回应,国家统计局拟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全国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以拉低平均工资的数字。这固然可以纠正人们关于统计数字与实际不符的感觉而“益脾”;却会造成居民社保标准降低等“损齿”新问题。对于这颗“统计新政”之枣,人们享用时如何能没有后顾之忧?

  当然,我们也可以对这种统计新政来个“囫囵吞枣”。据称,国家统计局已经向决策层建议,在公布新的平均工资数据后,原则上应保证社会福利标准不因此而降低。不过,即使目前不至于突然降低,其增长边际却不可避免的会降低,因为两者总要趋近。况且国家统计局管不了社会保障部门的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知情人士几乎在同时向媒体表示,下一步国家统计局新的平均工资数不论下降或者升高,民政部门都会按照新的数字来执行抚恤标准。

  这并不是一个国家统计局建议的效力问题,而是背后有利益驱动。比如在北京的企事业单位中,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是按照原来北京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3倍为基数按比例缴纳的,即9000元乘以8%-12%.北京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后,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减少。比如下降15%,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一年下来就会少1300元,统计新政无意中帮了“单位”的忙。也许是担心影响太大,国家统计局承诺:“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因数据统计范围的变化,给其他具体政策实施带来太大的冲击,相关基数的调整,肯定不会出现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这么巨大的幅度”。即便如此,过去的被增长就变成被降低。如果说被增长为虚,那么被降低则为实,将会减少一部分人的救命钱、养老钱。

  国家统计局在听到网友们热议“被增长”而脸红之后推行统计新政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当弄清楚人们质疑平均工资数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质疑声中,一部分人是把平均数理解成了中位数或者众数,误以为平均工资就是大多数人能够拿到的工资;另一部分人知道平均工资与大多数人能够拿到的工资相去甚远,只是对这种相去甚远所体现的严重的两极分化非常不满。质疑还有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的深恶痛决,大多不属于科学方法的争论。在官员习惯于统计服务于自己的需求,统计部门习惯于满足官员的“统计需求”的惯性下,“统计新政”即使能够治标,将平均工资摊薄,也难以治本,而且难免伤本。

  当然,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被纳入统计范围是必要的;但是需要被纳入而被忽视的部分还有其他内容,比如党政机关和部分国企的过节费、房补、车补、通讯补贴等等大量或明或暗、灰色乃至腐败性的福利收入。有学者对2005年的资料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该年度“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5月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其实,从今年五月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向媒体所做的解释中就可以看出,那时他们就已经初步掌握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状况。将这一部分纳入平均工资的计算中来虽有必要,却算不得什么开拓之举,只不过是出于对平均工资的计算结果摊薄的需要。

  如果说将平均工资的计算结果摊薄确有意义,人们没有理由阻止这种做法;但是人们有理由提出治标而不能伤本的担忧。因此可以考虑采取新旧两种数据并存的方式,首先明确规定平均工资关涉的福利保障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过渡时期的缴费基数允许双向选择;将按老方法统计的平均工资换个名称,称之为“社会保障保险基准工资”,告知人们平均工资与众数工资的不同。当然,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作为各级政府的一个工作重点。这虽然超出了统计的范畴,但也可以与统计数据挂钩。比如当推行“统计新政”后,按照新的平均工资数据,低收入者的社保缴纳数可以减少,但是国家可以多拿钱来弥补这部分损失,保证此前已经实际执行的福利标准不会降低,包括增幅不会降低。

  就平均工资的统计来说,我们应当相信有关专家的智慧能够在技术上攻克食枣益脾而不能伤人之齿之类的难题;不过治标而伤本之风不可张,因为在解决问题时向人们推出一个“囫囵吞枣”的现实难题绝非个别现象:你对我们这个部门有意见吗,我们可以因你而去解决,代价是潜在地产生一个更大的问题。比如有人反映商场保安晚上不按时锁住商场的卷闸门,那么好,到了晚上,商场保安明知商场内还有许多人,在不清场的情况下将数十人故意关在商场内。被关的人们狂躁地揣门叫骂,骂物业、骂领导……。这种用制造新矛盾解决老矛盾的方式虽然并非出于“统计新政”的初衷,而一旦成为潜规则,那危害就不亚于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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