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出台 董事责任险得到发展
新《公司法》中,随着高管、董事因过失或疏忽为公司带来损失后需负经济赔偿责任的明确,他们或许会更多地求助于保险公司。日前,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战略索赔官梅礼(RickMurray)在上海表示。
梅礼此行意在为瑞士再保险在中国发掘责任险再保市场打前站,而早在2002年就由平安保险首推的董事责任保险则是他重点关注的领域。在平安,这一险种推出3年以来,始终处于叫好不叫座状态。
据介绍,董事责任险全称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过错导致公司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通常由公司出资,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
与梅礼同行的瑞士再保险财产及意外险亚洲区承保总监岳定国(uedigerOtto)说:在中国,所有责任险在保险业务中所占比重仅有3%,董事责任险就更少得可怜。
主要是因为法律对于董事、高管应付责任的界定尚不明确,但新《公司法》出台后,董事责任险将得到发展机会。岳定国表示。
虽然最近几年因违法而落马的上市公司高管为数不少,但还没有出现过高管因决策失误被判经济赔偿的先例。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因过失、疏忽所造成的损失则无定论。不过,目前正在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将这一点列入修法范围,公司高管因决策不当为公司带来损失也将遭到诉讼并承担经济赔偿。
梅礼此行意在为瑞士再保险在中国发掘责任险再保市场打前站,而早在2002年就由平安保险首推的董事责任保险则是他重点关注的领域。在平安,这一险种推出3年以来,始终处于叫好不叫座状态。
据介绍,董事责任险全称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过错导致公司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通常由公司出资,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
与梅礼同行的瑞士再保险财产及意外险亚洲区承保总监岳定国(uedigerOtto)说:在中国,所有责任险在保险业务中所占比重仅有3%,董事责任险就更少得可怜。
主要是因为法律对于董事、高管应付责任的界定尚不明确,但新《公司法》出台后,董事责任险将得到发展机会。岳定国表示。
虽然最近几年因违法而落马的上市公司高管为数不少,但还没有出现过高管因决策失误被判经济赔偿的先例。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因过失、疏忽所造成的损失则无定论。不过,目前正在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将这一点列入修法范围,公司高管因决策不当为公司带来损失也将遭到诉讼并承担经济赔偿。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热门推荐
相关资讯
内蒙古:关于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阶梯电价能耗专项核查结果的公告
2026-03-17
关于印发《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的...
2026-01-13
关于公布2025年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2025-12-26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202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