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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2005年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2005/05/1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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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2005年的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持“十五”以来我国散装水泥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超额完成“十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我国散装水泥发展水平,为“十一五”时期散装水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5年散装水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劳动者利益为宗旨,以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新技术和新型营销模式为支持,积极实现散装水泥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一、 深入贯彻落实《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散装水泥各项政策 

    多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出台了很多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和法规,为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04年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是新形势下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对散装水泥工作的职责,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相关环节推广发展散装水泥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和依法推广散装水泥提供了依据。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提高对《办法》的认识,全面贯彻《办法》。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办法》的落实情况,争取支持和配合,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 适应新的形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研究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思路 

    经过四十年的努力,我国发展散装水泥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初具规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散装水泥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机会和空间。各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我国发展散装水泥的经验教训,与时俱进,研究适应当前我国国情的发展散装水泥新思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借鉴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有一个飞跃性突破。要积极推进新科技成果、新技术在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应用。要研究政策推动与市场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新思路,用新的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特别是现代物流等新型方式推广散装水泥,加速散装水泥的市场化运作,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发展散装水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三、 严格执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是国家为扶持和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限制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推动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政策。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将专项资金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和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以及新科研、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吸引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向散装水泥生产建设、中转运输、建筑使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要与新型物流配送体系在散装水泥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应用结合起来,引导生产企业和建筑单位应用新型方式推广散装水泥。要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管理,严肃资金管理纪律,杜绝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及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四、 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大推散力度 

    2005国家水泥工业发展战略是继续支持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淘汰落后工艺,这将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2005年发展散装水泥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散装量和散装率有较大突破: 

    一是加快城市用散进程,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等新型产业。要加大执行《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的力度,规定的124个城市要全面禁止在城市城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辖市从2005年12月31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限制现场搅拌和扶持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发展的工作。要从舆论宣传、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为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创造条件,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兴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要根据市场容量科学规划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建设布局和生产规模,防止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要做好预拌混凝土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市场开发及运输协调服务。 

    二是大力促进农村使用散装水泥,推动农村散装水泥的普及发展。随着国家加快发展城市化和小城镇战略的实施和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建设投入的加大,农村散装水泥市场潜力巨大。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抓住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时机,加大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宣传力度,广泛推广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的经验,通过必要的政策、技术、资金支持以及在农村建立散装水泥销售点等方式,为农村建设使用散装水泥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方便,提高农村散装水泥的使用比例。 

    三是大力发展科技兴散。各地要根据水泥市场的实际,积极组织科研部门及社会力量开展科技创新,给予科研经费导向支持,开发研制高性能环保型散装水泥新品种、预拌混凝土(砂浆)散装化及散装水泥装卸、运输、储存的配套设施设备。对开发研制的科技新成果,要及时组织和宣传推介,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和使用率提供技术支持。 

五、 加强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识 

    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积极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宣传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散装水泥对资源、环保等方面积极作用。利用每年散装水泥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社会宣传和行业促进相结合,强化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和水泥使用单位“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意识,提高供应和使用散装水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创造发展散装水泥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 转变观念,区分职能,加强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职能定位,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要把工作的重点从行政管理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要从宏观的、社会的、公共的层面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指导、信息发布等服务。要从企业的角度抓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关注企业存在的问题,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制定的相关政策要与促进企业发展相联系。 

    要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行业中介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中介组织沟通、服务、自律作用。中介组织要收集和反映企业对发展散装水泥相关政策的意见,向政府部门提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建议;及时向会员提供国际国内发展散装水泥的先进经验和信息;组织企业间推广散装水泥新科研成果、新技术开发、新设施设备、新营销方式的交流与合作。中介组织要通过全面优质的服务提高自身凝聚力,壮大行业力量,做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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