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时间 2018-05-04 09:52:5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5-22 09:49 开标时间 2018-05-22 09:4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标段所需水泥材料。本项目招标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材料供应商中标后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本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与本项目各施工分部(以下简称“需方”)签订购销合同,本项目各施工分部使用工程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阜阳市泉北区、颍东一期片区、颍东二期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涝工程、河道工程、水环境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蓄水工程、水景观工程、桥涵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含20条河道工程、6座排涝泵站、132.28公里截污管道、8座调蓄池、9座蓄水闸坝、13条河道景观工程、新建桥梁5座、拆除老桥47座、拆除后重建桥梁23座等。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水泥需求一览表: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散装

118222.66

t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52.5散装

2014.90

t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32.5散装

2364.45

t

注: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以上招标规格及数量为初设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以需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大致时间为2018年6月份)为准,与主体工程工期相配套,暂定供货期限为36个月,以本项目工程结束日期为准。

3.1购销合同签订后,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地点、规格由需方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送货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3.2供方以需方月计划为依据备货,需方每个月25号前报下月用量计划。结算数量按实际到场合格品数量计算。

3.3供货时间: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2小时内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第一批次水泥,供货持续时间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4现场收料确认方式:以现场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4、质量要求:

本工程按以下质量标准实施,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投标人生产、质检、包装、运输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本标要求投标人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SO法);

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76-2008水泥化学分析法;

GB/T750-1992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其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不低于2个招标规格的水泥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等工程供货业绩,在2015年至2017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华东院1号楼35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综合评审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