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3-12 10:22:3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3-16 开标时间 2018-03-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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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工程所用水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为PPP项目,甲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项目公司由首发集团与中交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组建,招标公司项目投资额为121.5亿元,2018年6月30日具备开通运营条件。路线全长38.2公里,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本项目建设工期初步拟定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水泥,本次水泥招标分为2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水泥供应期限: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

3.投资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年生产水泥100万吨以上,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至少三年以上;投标的销售商,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具备所代理品牌合法有效授权及相应的存储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近3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

3.6具备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供货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评价、供货过程中未发生以次充好、违反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条款的要求,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和招标人发生过纠纷、诉讼、仲裁案件等。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北京(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中国交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自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开招标时初始注册时推荐单位应是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单位应增加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合作单位),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a.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b.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c.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增加合作单位前按照“附件2:供应商审核要点”先进行资料变更,联系初始推荐单位进行变更审核,变更审核通过后再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对报名参加竞标的法人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4.2.2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操作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及时将付款凭证扫描件(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备注“首环高速水泥包件标书费”)发至招标单位联系人邮箱919822731@qq.com,经招标单位联系人更改网上购买状态后方能下载标书。

4.2.4成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3月22日10时前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及评标时间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6.3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