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采购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云南省 | 昆明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1-12
投标截止:
2018-02-06
开标时间:
2018-02-06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昭通至四川乐山高速公路水田新区至青龙咀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昭市交复【20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昭通高速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昭通高速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起点位于青龙咀接G85渝昆高速公路竹麻岭隧道出口400m处,与渝昆高速相接,起点采用单喇叭枢纽互通方式;终点位于盐津县水田新区孙家坪,设置水田单喇叭互通接入水田新区。路线总体为西~东走向,起点顺接渝昆高速后,路线向东北方向沿沟谷展线,经槽门口、郑沟垴至黎山坪,设黎山坪隧道(5338m/4875m)至沙河沟,沿沙河沟南侧山坡布线,经新街至油坊沟水库下游,沿孙家坪南侧山坡布线,向东至板厂沟,全长约11.101Km。

全线设桥梁4座(含互通主线桥),均为大桥4,占路线总长的29.09%;设隧道2座,其中特长隧道1座,中短隧道1座,占路线总长54.72%;设涵洞2道。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道、分离立交、天桥以方便当地居民出行,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全线设置1处收费站(水田收费站),设置1处隧道管理所,无服务设施及养护工区。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完善管养设施、交安工程、紧急停车带、失控车辆自救匝道、交通标志和施工安全设施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97353.83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166422.9873万元),该概况为初步设计概况,实际工程量以施工图批复工程量为准。

2.2计划供货期:暂定33个月(由招标人根据物资需求计划,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下达第一份物资需求计划开始至本招标项目交工验收结束为止,具体工程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水泥,合同包划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下表(注:所列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请各投标人考虑实际供货数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材料名称:水泥合同包号:A公路里程:K0+000~K11+101

规格:32.5规格的包装要求及暂定数量(吨):袋装10000吨,散装20000吨;42.5规格的包装要求及暂定数量(吨):袋装10000吨,散装170000吨;

合同包号:B公路里程:K0+000~K11+101

规格:52.5规格的包装要求及暂定数量(吨):袋装3000吨,散装17000吨;

交货地点:对应各工区沿线工地、仓库,施工现场;

备注:包括路面结构用水泥。

2.4.本次采购招标的水泥交货时间均以招标人下发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以上数量均以实际称重过磅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生产厂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其以上的水泥;

(6)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铁路、电站等项目供货任务。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

3.1.2授权代理商:

(1)代理的水泥生产厂家条件满足3.1.1要求;

(2)注册资金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

(4)代理的水泥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

(5)2013年1月1日至今所代理品牌水泥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1条(含1条)以上高速公路、铁路、电站等项目供货任务。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

3.2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同一代理商仅能代理唯一品牌产品进行同一合同包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能证明公司上述关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对本工程的2个合同包号进行投标,允许中一个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1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不需提供)、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截图内容为: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1.2授权代理商:(1)携带生产厂家4.1.1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不需提供)除外)相关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2)同时出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以及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不需提供)、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截图内容为: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此网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账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号:A包:53001636144051002019-2652

B包: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账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号:B包:53001636144051002019-2653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