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12-21 13:55:2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2-29 开标时间 2017-12-2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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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招标公司根据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需要,现需采购水泥一批。采取在招标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葛洲坝集采平台登记的合格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水泥的供货与服务,具体数量、规格详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普通硅酸盐水泥

袋装P.O42.5

7000.00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P.O42.5

6000.00

2.2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的供货量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数量均为暂定,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综合单价为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和考虑市场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投标报价。

2.4计量方式:选择过磅计量。

2.5本项目供货周期: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若在供货时间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签订合同金额时,使用单位可选择合同提前终止或续签补充协议由中标人继续供货;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供货。

2.7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长龙山施工局施工现场,投标方自行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决定运输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物资供货的经营历史和业绩。

3.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3.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

3.4具有生产、销售或代理资质的供应商。代理商须提供由生产制造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水泥质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投标货物必须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中代理的厂家中标后供应的材料必须与投标中代理的厂家相同。

3.5投标人在葛洲坝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4.2招标文件申领:

4.2.1申领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4.2.2申领须知:登录葛洲坝集采平台“投标管理”进行申领。

4.2.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17年12月27日10时前在集团集采交易平台上发送告知招标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17年12月28日10时前在葛洲坝集采平台上告知所有投标人。

4.3投标文件递交:

4.3.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整。

本次投标报价采取在葛洲坝集采平台进行报价,逾期将无法在集采平台上完成报价。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连续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其他相关资料,在集采平台投标格式附件栏上传提交。

4.3.2投标地点:只有中标人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报价文件,密封送于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葛洲坝三峡大厦。

4.3.3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为人民币2万元。现金银行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应随同投标文件一同在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采用现金方式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通过个人账户转入的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送于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4.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整。

投标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公司不承担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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