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库通用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浙江省 | 金华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0-30
投标截止:
2017-11-15
开标时间:
2017-11-15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袋装及散装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高坪桥水库位于衢州市龙游县境内衢江右岸支流社阳溪上,坝址在社阳乡高坪桥村上游约400m处,距下游乡政府所在地5.8km,距社阳水库库尾6.8km,距社阳水库坝址9.1km,距衢江汇合口21.1km,距龙游县城区约29.3km。

本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厂房和升压站、管理区、对外交通等组成。坝址位于高坪桥村上游约400m处,拦河坝采用砼面板堆石坝,坝轴线大致沿右岸山脊线方向布置,坝顶高程187m,坝长276m、宽8m,最大坝高61m,大坝上游坝坡1:1.3,下游坝坡在高程156.50m以上为1:1.3,156.50m以下为1:1.5。坝顶左端接上坝公路,右端连溢洪道交通桥、并与库区改线公路相连。

2、招标范围: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生产厂家或注册金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并持有以上资质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证明文件。生产厂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袋装水泥

PO32.5

200

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袋装水泥

PO42.5

800

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散装水泥

PO32.5

2000

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散装水泥

PO42.5

20000

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2017年12月至项目完工。

5、交货地点:龙游高坪桥水库工程项目施工区域。

6、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要求,主要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需方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8日在中国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永通信息广场西4楼招标公司设备物资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永通信息广场西3楼招标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