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子河路项目总承包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17-10-25 09:39:3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1-03 开标时间 2017-11-0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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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招标公司所属南京浦口区丰子河路PPP建设工程,水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丰子河路建设工程是由中国交建中标的PPP项目,总投资44.7亿元,建设期3年,运营期8年,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北起西江路、南至宁江路(规划为桥林大道),全长约13Km,全线路幅宽60m。采用双向六车道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计,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全线共设计大中小型桥梁10座,其中大桥2座,中小桥8座。道路右幅绿化带内设计地下综合管廊一道。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3工期: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http://114.255.239.58/PMS推荐单位请选择中国交建南京丰子河路项目总承包部;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国交建南京丰子河路项目总承包部),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代理商或供应商。

3.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3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履约信用要求: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货物的授权函,生产商可以授权符合条件的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分两个包件。投标人必须承诺(《最低价投标人承诺》)如若两个包件均为最低价,则由招标人确定其中一个包件中标,另一个包件由次低价的投标人中标(次低价中标人必须有《次低价投标人承诺》,按该包件的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若不接受,则第二次低价投标人晋升为次低价投标人,以此类推)。若所有次低标人都不接受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则由最低价投标人同时签订两个包件的合同并组织实施供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在得到贵单位响应并参与本投标公告后,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向贵单位发布,由贵单位自行下载。

4.2本标书售价:1000元每包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用转帐汇款方式购买标书,不支持邮购等其他方式。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注明所购招标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及投标申请表(附表1)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1098242551@qq.com,并尽快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确认。汇款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6:00时,截止时间之后汇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17年11月3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于此前完成报价的录入,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2逾期报价将无法得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投标保证金:每包件10万元人民币,详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公告后,请于2017年10月30日16时00分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回应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