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10-17 14:04:4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1-03 开标时间 2017-11-0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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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内容

招标公司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线上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

2.2招标内容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水泥

32.5级缓凝

7000

合计



7000

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3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人的全部水泥,以上数量不为最终数量,数量届时会有适时调整,具体数量按以后实际供货量为准(各规格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调整),中标的供应商将合格的产品运至水稳拌合站。

2.4供货时间

所有材料按招标方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以具体的发货通知单为准。

2.5供货地点

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水稳拌合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满足规范要求,须具有近1年质量检测报告。

3.3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4具有从事招标采购物资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资质,生产和提供的物资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所述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而雇用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过或现在还有财务或管理上的关系。

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2日2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获取,且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信息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如未注册的单位需注册审核后才能登陆。

4.2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我项目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下载招标文件前缴款,相关费用缴纳后请把汇款底单、本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注明行号)扫描件发到招标人邮箱811135672@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形式。

1)网上递交

截止2017年11月03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同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