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采购项目电子招标公告

招标
福建省 | 厦门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0-13
投标截止:
2017-11-03
开标时间:
2017-11-0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漳政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材料应实行统一采购或监督采购。厦漳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工程 (K0+000~K3+400)(K12+242~K15+980)水泥采购项目由招标公司负责统一采购工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厦漳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工程 (K0+000~K3+400)(K12+242~K15+980)水泥采购

2.2交付使用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2.3交货地点:厦漳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工程 (K0+000~K3+400)(K12+242~K15+980)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厦漳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工程 (K0+000~K3+400)(K12+242~K15+980):

备注:

1、上述采购数量为暂定量,购货方与供货方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计量规则和支付形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泥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类似规模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自行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2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6.2.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招投标大厅(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40080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CA、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须提供)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17年11月3日8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人验证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