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港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17-08-17 09:57:3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9-04 开标时间 2017-09-0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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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说明

受招标公司委托,招标机构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航空港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由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货物结算。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年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属于渠东会展物流片区项目包二,位于航空港实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以东区域,四至范围:西至滨河东路,北至郑港十一路,东至万三公路(新G107),南至纬三河,总面积约27平方公里。匡算工程总投资约54亿元。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组建航空港第三工程处,工程合同额约占二标段整体合同额的20%。

2、招标范围:

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二标三处项目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预计需求总量10903.15m3。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采购商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7999.15

首批商品2017年9月交货,其余分批次至工程结束。

2

商品混凝土

C30

m3

2402

3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02

5

合计


m3

10903.15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供货数量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招标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本次招标计划确定1-2名中标候选人。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2017年9月第一批到货,剩余量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按批次到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水三局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三处施工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以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至工地(不考虑泵送机械),现场计量验收。

7、质量要求:

1、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4-2011相关标准。

2、抗渗等级P6,坍落度160-200mm

3、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含)以上。生产厂家对本投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1.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且供货合同不得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金额必须明晰可辨并加盖鲜章)。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近三年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材料。

1.5财务状况: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项目部(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鲜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300元/本,仅接受现金方式,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招标公司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