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品混凝土采购S201(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8-03
投标截止:
2017-08-24
开标时间:
2017-08-24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C30抗硫酸盐混凝土11828m3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4具备良好的业绩,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3日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08日19时00分00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1205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注明:路桥事业部标书费,未注明或者注明错误均按照未收到标书费情况处理)。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4.3申请电子版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标书购置费凭证后方2日内发送,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如与纸质版本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时3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416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4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