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7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发布时间 2017-08-02 11:55:1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8-23 开标时间 2017-08-2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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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招标公司2017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拟定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供货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规范要求(如有)。

3.1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所供商品需在营业范围内。

3.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要求:

具备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

经销商投标请注明生产厂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安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强制性规定及质量合格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本次实行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08月06日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人员须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即可。

4.1.2标书出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一层-前台)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按包销售,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标书售价: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08月23日上午8:30-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6号,紫御国际假日酒店六层B厅小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开始。

开标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6号,紫御国际假日酒店六层B厅小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形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