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渝怀铁路增建二线II标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贵州省铜仁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7-28 17:19:3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8-18 开标时间 2017-08-1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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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渝怀铁路增建二线II标,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总公司、贵州、湖南省政府的项目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其中湖南省境内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贵州省境内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5%,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共同采购物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渝怀铁路增建二线II标工程普觉(含)至桃映(不含)段(K482+000~YDK500+300),线路起于普觉站重庆端K482+000,在既有线右侧与其并行进入普觉站,出站六跨普觉河后利用既有大坡脑三线中桥进入沙坝站(关闭),出站后二线继续绕行,穿新老寨、新匀都河隧道,终点到达桃映站重庆端YDK500+300,线路长度为18.16km。其中新建桥梁9座1.588km,利用既有桥梁1座0.116km,新建隧道8座9.166km,桥隧总长10.87km,占线路长度59.86%。全段路基总长7.29km,占线路长度40.14%,区间路基长度6.04km,占线路长度33.36%。改建车站1座(普觉站),关闭越行站1座(沙坝站)。

2.1资金来源:已落实。

2.2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其他要求:

2.3.1本次招标水泥(SN-1)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散装限价为355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袋装限价为363元/吨。水泥(SN-2)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散装限价为380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袋装限价为405元/吨。

2.3.2本次钢材招标确认两家中标单位,排名第二投标人备用,以排名第一中标单价为合同单价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水泥(SN-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粉磨站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水泥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拥有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2016年及以后新注册供应商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及以后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及2017年检验报告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生代理商及生产商均提供2016年及以后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年及以后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水泥(SN-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粉磨站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水泥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50万吨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2016年及以后新注册供应商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及以后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及2017年检验报告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生代理商及生产商均提供2016年及以后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年及以后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钢材(GC):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人民币。

(2)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2014年起)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生产商拥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7)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发布。

4.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在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3日18点前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发至邮箱1073788205@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投标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在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沙坝乡招标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在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沙坝乡招标公司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8月11日下午16点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钢材(GC)20000元/包件,水泥(SN-1)20000元/包件,水泥(SN-2)1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包件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