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管廊相关道路工程项目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7-04 11:01:1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24 开标时间 2017-07-2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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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水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规划范围北至枫林三路、西到黄桥大道、南靠象鼻窝森林公园、东临西三环,总面积约23.4平方公里。本项目包含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内7段综合管廊及综合管廊相关的市政道路及1座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工程,入廊管线包括电力、供水、通信、燃气、排水、供冷、供热及交通信息等管线。其中综合管廊及相关市政道路长约15.2公里。本项目综合管廊分两批次建设,第一批又分两期,第一期为雪松路管廊(樱花路-三环线)、樱花路管廊(雪松路-梅溪湖路西延线)及管廊控制中心;第二期为梧桐路管廊(三环线-百合路、黄馨路-樱花路)、红枫路管廊(碧桃路-三环线)、铃兰路管廊(雪松路-红枫路)、雪松路管廊(樱花路-碧桃路)、樱花路管廊(红枫路-雪松路);第二批即金菊路管廊(雪松路-梧桐路)、百合路管廊(雪松路-梧桐路)。

2.2招标内容:

水泥:240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水泥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干法旋窑生产线;同时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需提供主供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要求授权委托书印鉴、签字齐全有效。提供与辅供厂家的供货合同或供货意向,辅供厂家数量允许2家以内。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具有2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万人民币)资金垫付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水泥需符合本工程技术和《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要求;

3.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近两年内在招标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低价中标申请调价、不能保证现场供应、供应不合格产品、拒绝签订或无法最终履行合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至2017年7月8日17时00分,通过中国交建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网址:http://ec.ccccltd.cn)。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在上述日期内在中国交建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入竞标,注册并参与响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至2017年7月8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2000)元整,可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通过中国建交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页面(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于开标前一日15:00之前汇入招标人账户,逾期视作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视其投标为无效、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上述所有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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