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铁十一局集团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二标段项目部混凝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二标段项目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11局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二标项目项目,合同金额:9.6亿元,合同工期25个月。主要工程内容:线路全长24.7km,全部为地下段和地下站,平均站间距3km。19号线工程起于国铁武汉站,与国铁站、4号线、5号线、10号线换乘,之后线路下穿京广铁路线、市政三环线、老武东站、严西湖后进入花山新城,下穿武黄城际、九峰山森林公园后进入光谷中心城,设光谷五路站、高新二路站、高新四路站分别与11号线、13号线、9号线换乘,直至终点光谷保税区站。线路两端均预留延伸条件。19号线工程在大长山路与花山大道路口西南象限地块设花山车辆段,在光谷五路与光谷大道路口东北象限地块预留设置停车场。本次招标为以上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划分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混凝土投标人资格:
3.2.1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2.2生产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日产能力达到2000方以上(含2000方)。
3.2.3运输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至少拥有一条完整的运输车队(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5辆)。
3.2.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2.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不得有经营亏损记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混凝土供应商与水泥供应商联合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是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①投标申请表;②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回单;③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发邮箱:670141230@qq.com,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后将统一发送招标文件到各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10:00时至2020年11月27日9:00时,递交途径: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0141230@qq.com。
5.2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佳园路23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215室)。
6.3开标会形式:钉钉会议软件,开标前一天会邀请投标人进入会议室。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二标段项目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路下潘西村25号
联系人:王航13618647758
7.2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联系人:冉先生18872211008
7.3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账号:42001868608053006254
2020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虞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