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赣深铁路广东段强电、弱电集成房建工程水泥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发布时间 2020-10-15 13:53:2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0-19 13:52 开标时间 2020-11-04 13:5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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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赣深铁路广东段强电、弱电集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赣深铁路广东段强电、弱电集成房建工程热轧钢筋、水泥采购计划请示》(电建采购计划【2020】第5号)实施水泥三次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方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赣深铁路广东段强电、弱电集成房建工程涵盖赣深铁路广东段四电房屋和深圳北第二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各站点分布于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三地。赣深铁路广东段四电房屋包含信号楼、10Kv配电所、牵引变电所、直放站、基站、中继站、线路所、分区所、AT所、开闭所、电力洞室、通信洞室及相关工程;深圳北第二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包含新建检查库、检查库边跨、不落轮镟库及临修库、动车组外皮清洗装置控制室、轮对踏面检测及受电弓检测棚、充电、清洗间、空压机站、门卫、深圳北动车所综合工区办公楼、给水加压站、真空卸污泵房、供电生产中心、轨道车库、深北动车所派出所、乘警队、消防泵房、危险品库、备班楼生产房屋及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共计建筑面积92089.29平米,其中通信房屋3069.44平米、信号房屋13696.75平米、电力房屋6533.79平米、电力牵引供电房屋16977.83平米、给排水房屋710.51平米、工务房屋609.20平米、动车房屋49218.01平米、其他房屋1273.76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为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赣深广东段GSSG-13标房建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管理目标为创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工地,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水泥共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本次采购产品指定生产商为水泥产品生产商为华润水泥(封开)水泥有限公司、台泥(英德、贵港)水泥有限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及其他具有同等规模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产品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水泥熟料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生产商具备年产10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具备三条以上水泥熟料粉磨线,具备年生产普通水泥不低于150万吨生产能力,除因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国家政策干预因素影响外,能按计划生产,确保投标茶品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年10万吨资金、保供能力,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且各项目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1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10月19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19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投标申请表》及其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行号:305100001016

帐号:010101417002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后赋予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交费,但须告知招标代理人,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投标。

4.5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0年11月4日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0年11月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招标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系人:吕维杰

联系电话:010-88246684、18500779950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系人:刘玮、初征

电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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