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国电建水电一局华南分局福建闽侯防洪工程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10:51: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10-18 10:48 | 开标时间 | 2020-10-18 10:4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局闽江防洪及西环路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局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散装,一批,用于华南分局闽江防洪及西环路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月度结算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材料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闽侯县南通镇,包含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四期)C3-II标水利工程,闽侯县南通镇西环路I-II期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1.10亿元,施工总工期共540天。
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四期)C3-II标:土建标,防洪堤长度1697.544米,桩号NT2+374.456-NT4+072,工程合同价1500.43万元,防洪等级为百年一遇;闽侯县南通镇西环路I-II期:长度约1700米,西环路起点桩号K1+500-K3+200,工程合同价9503.76万元,为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采用堤路结合方式,道路沿大樟溪右岸布置,采用堤顶路结合防洪堤共建,道路等级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50km/h。南通堤段堤身为土堤,本次对该堤段进行加高培厚,护岸坡面采用现浇生态混凝土护面,厚120mm。坡脚为C15砼砌块石体护脚。道路工程于防洪堤内侧布置,防洪堤堤顶宽度兼做道路人行道。道路全宽40.0m=3.0m(人行道)+1.5m(绿化带)+2.5m(非机动车道)+0.5m(隔离栏杆)+11.0m(机动车道)+3.0m(中央分隔带)+11.0m(机动车道)+0.5m(隔离栏杆)+2.5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3.0m(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报价人在接到货物订单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力。
四、需求一览表
主要物资: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牌 | 预计进场时间 |
1 | 袋装水泥 | P.O 32.5 | 吨 | 10 | 炼石、海螺、台泥 | 2020年10月 |
2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1000 | 炼石、海螺、台泥 | 2020年10月 |
3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3290 | 炼石、海螺、台泥 | 2020年10月 |
闽江防洪及西环路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表: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工程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已合同签订实际到场施工为准。
2、根据不同品牌分别进行报价(品牌要求内价格最优为先)。
3、报价含运费价格,含税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
4、因本工程工期时间短,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5、响应人必须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各投标人无关联关系。
交货时间:预计第一批进场时间2020年10月20日,特殊情况可根据招标完成时间顺延。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上洲村南路60号,闽江防洪及西环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一、技术要求
1、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且碱含量≤0.06%。
2、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3、原材料应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材质单和合格证等必须的资料。
二、结算方式
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双方确认后,检验合格数量为结算数量,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社区坪山首座15层设备物资部
邮编:518118
联系人:郑玉良
电话:13578540278
电子邮箱:632001801@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局设备物资部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汤坑社区坪山首座15层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郑玉良
电话:075582753156
电子邮箱:693564083@qq.com
十三、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558275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