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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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5-08 16:52: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5-08 | 开标时间 | 2017-05-3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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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赤峰市银河大桥工程由赤峰市市政府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赤峰市银河大桥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起自银河路与松山大街交口,自西向东依次上跨西侧河堤路、阴河、东侧河堤路以及滨河路,向东与龙头山路平交,终点与赤锡路相接。
2.3计划采购金额:8019020.5元
2.4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采购
2.5供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商品混凝土送到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质量:符合《混凝土机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GB/T50107-2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混凝土加工、销售及装卸;
3.2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
4.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受理人: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人联系人:朱俊杰 电话:18747620422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招标公司报名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开标七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