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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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5-05 16:15: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5-18 | 开标时间 | 2017-05-1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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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拟对西昌阳光学校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昌市宁远学校建设项目位于西昌市西郊乡瑶山村二组,总投资2.5亿元,项目建筑面积51218.3平方米。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商品混凝土约29832.5方
4、交货时间:2017年4月-2017年12月,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乙方应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西郊乡瑶山村二组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标、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设备/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销售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企业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至2016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等。
5、其他能力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有限数量的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投标人需要经过发标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2017年5月8日前(开标前10天),每日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7楼水电十局基础分局设备物资科地址持下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已经在电建集团集采平台注册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的可不再提交下列资料,直接报名即可):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照本公告约定的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申请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弃标。
具体注册、申请事宜可联系集采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本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评定标工作完成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任何现金方式(中国电建集团下属子企业可以内部信用签证代替投标保证金,但是标书费仍然需要缴纳)。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239040859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4:00时,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17年5月18日14:00时在招标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