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管廊提质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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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4-25 15:06: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5-09 | 开标时间 | 2017-05-0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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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THJS-201704-ZB03
2.项目名称:吉首市政工程一期综合管廊提质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吉首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提质改造工程范围包含人民南路、世纪大道、乾城大道、金坪中路、建新西路、科技园路、丹桂路。本次招标是采购项目所需青石板、路缘石。
3.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下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书。
4.3、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2份;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 2017 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果现场购买,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招标公司,同时,请将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文件的接收地址、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邮编及汇款底单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 上午9:30。
7.开标地点:招标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