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4-19 17:09:5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5-09 开标时间 2017-05-0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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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茅洲河流域(光明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所需水泥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茅洲河流域(光明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公明街道两个行政区域,由招标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包括管网系统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

2.招标范围:P.O42.5散装水泥。

3.采购数量:总量约22224吨,详见下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散装水泥

P.O42.5

1080

第一标段

管网工程

散装水泥

P.O42.5

1800

第二标段

管网工程

散装水泥

P.O42.5

15844

第三标段

河道工程

散装水泥

P.O42.5

3500

第四标段

河道工程

合计



22224



该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5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茅洲河流域(光明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相关标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水泥质量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5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1003号金融港C座2楼203室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1003号金融港C座1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