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泥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陕西省延安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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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4-18 11:03:3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24 | 开标时间 | 2017-05-0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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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延眼路至南塬通村水泥路面工程已由延交字发[2016]323号、延经发[2016]388号、延财评发[2016]313号、延经项发[2017]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内容,延川县延眼路至南塬通村水泥建设工程,全长2.332K m,路基宽5.5 m,路面宽4.5 m,水泥混凝土路面10.496 K m2.路基土石方11.002 K m3,涵洞3道,配套建设排水、防护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约 273.1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交通厅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友泰大厦16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5月 2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友泰大厦160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延安建设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iy.cn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