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属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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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1-18 09:31: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1-22 | 开标时间 | 2017-01-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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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4条5000T/D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项目、6台水泥磨日常生产维修需用量较大,由于金属材料价格较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此次招标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投标前,投标单位须向我司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标书费50元。为做好生产用金属的供应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将招标基本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金属材料。
2、交货地点:招标公司中心仓库或指定地点。
3、本次招标采购额:约150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招标人实际发生额为准)。
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5、合同期限:自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4月16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金属材料经营资质。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具有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前到招标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或按上述规定时间与招标公司供应处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送至招标公司供应处。
2、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发放资格预审通知书,投标人可凭资格预审通知书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17年1月24日~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由招标公司财务处发售。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50元,并在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前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公司财务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招标单位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