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新余分公司采购水泥32000吨

发布时间: 2016-10-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6-10-25 14:25:1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6-11-08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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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水泥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2016-2017年度使用的水泥组织组织集中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6-130

二、项目名称:

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三、采购内容:水泥P.O42.5(低碱散装)32000吨.

四、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报价人2014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或授权代理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4)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条款);

(5)报价人有三年的良好销售业绩,近三年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供应业绩;

(6)产品代理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生产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信誉良好,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取得采购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 2016 年10月27日上午 9: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每套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开具收款收据,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采购文件提供PDF版和纸质版,如两版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外环南路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六、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50000元,于2016年11月7日17:00前电汇至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中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报价确认:

报价人应于2016年10月31日18:00前确定是否参与报价。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至9:30时。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外环南路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时提供携带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不能现场购买可将扫描件发至邮箱先行取得电子版文件。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需方: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户名: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路支行

账号:1505203309200016184

联系人:魏友生 18611716381、13810636050

电子邮箱:78602709@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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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编号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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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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