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甘肃省张掖市
发布时间 2020-03-26 10:32:2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7 10:30 开标时间 2020-04-07 10:3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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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招标人)现拟对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水泥采购业务。

采购业务。

1.2交货地点

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现场。

1.3使用范围

本次招标的砂石料,用于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的改移农道、水稳、水渠工程。

1.4计划需用工期

731日历天

1.5招标内容

1.5.1物资明细

具体规格数量如下表

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水泥需求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

备注

0采购数量

1

普通矿渣硅酸盐水泥

42.5

T

10395.39

 

2

普通矿渣硅酸盐水泥

32.5

T

196.011

 

3

道路用缓凝普通矿渣硅酸盐水泥

32.5

T

34552.2

 

4

混凝土

C30

m3

17200

 

5

混凝土

C20

m3

12000

 

6

混凝土

C25

m3

4000

 

招标控制价

26649220.02

备注:

1)以上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统一依据,具体数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本次招标的计重单位“m3”“T”。

3)厂家或供应商收到需求计划必须按要求生产,按时供货(不得以不足整车等理由拖延供货)。

4)材料的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首次进场的材料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正常供货后材料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由需方承担,若不合格产品退回,送检费、运杂费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5)税金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1.5.2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GB175-2007)、《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748-2005)、《砌筑水泥》(GB3183-2003)同时应满足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供应商,且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必须是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的合格供应商或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服务关系的合格供应商。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经公司现场检查,连续3次评级均为C的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已列入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4每个投标人最多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发售价格:标书费共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现金缴纳或银行汇款(公对公打款)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

现金缴纳地点为: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2标项目经理部

银行汇款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静安庄支行

账号:11050166540000000121

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

3.3经办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3.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后,投标人可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公对公打款),投标结束且完成合同签订后退还。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递交凭证(凭证备注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62468259@qq.com。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静安庄支行

账号:11050166540000000121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形式上传)。投标人应将纸质版的标书密封装订,并由投标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将投标文件带到参加开标的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会议室,以备招标人开标需要。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10时

6.2开标地点:

第一会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会议室。

第二会场: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二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3开标时,对于未到场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

7.3联系人及电话:

张浩0316-8658999-3906

岳鹏英18622337825

7.4招标邮箱:462468259@qq.com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