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大道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山西省 | 长治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3-17
投标截止:
2020-03-23 15:07
开标时间:
2020-04-03 15:07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长治市南起迎宾大道,北至规划一路。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南起迎宾大道,北至规划一路,工程类型为市政项目,项目起止桩号为K0+000-K5+880(起点位于南起迎宾大道,终点位于上韩村以南,途径漳泽湖),线路长5.88公里,工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新建1座桥梁,1座人行过街天桥,1座人行过街地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给水、电力等配套工程。

2.1.4计划工期: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

2.2招标内容:水泥(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投标物资供应商年销售能力:要求达到年销售3万吨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公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近年同类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8时至2020年3月2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推荐使用IE浏览器)

5.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必须为“公对公”转账

开户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银行账号:14050164530800000230

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至1250472064@qq.com邮箱(备注:购买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项目水泥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3日上午8时至2020年4月7日下午16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并将件纸质版邮寄至山西省长治市郊区马厂镇长宁钢铁集团(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未送达招标人项目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下午16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郊区马厂镇长宁钢铁集团(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先生范先生

电话:1538699084618511692962

电子邮件:1250472064@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10905

中国交建项目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