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采购水泥26000吨

发布时间: 2015-11-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5-11-04 17:51:31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9-12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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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DCGS-WZZB-20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东昌高速公路工程已由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改设审(2014)11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锚具、橡胶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沪昆高速公路东乡互通以西设置的东乡枢纽互通,终于沪昆高速公路与樟吉高速公路交叉已预留设置的樟树枢纽互通,途经抚州市的东乡县、临川区,宜春市的丰城市、樟树市,吉安市的新干县,路线全长 152.13公里。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A1标段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主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000,标段主线长4.0公里。设计时速为100km/h。大桥2005米/4座、中小桥65米/8座、东乡枢纽互通、涵洞通道26道。

建设单位: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抚州博信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2.0495亿元

合同工期: 486天(16个月)。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招标物资基本情况

3.1招标内容:见附表1、2、3

3.2供货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工程现场。

3.3供货时间:2015年10月始,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4.招标方式

4.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1.2 水泥包件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商须采用干法旋窑生产线生产的原材料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水泥包件只允许生产商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参见附表1;

5.1.3锚具包件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孔;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只允许生产商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参见附表2;

5.1.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盆式橡胶支座(包件号:XJZZ-01)可入围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商为:衡水宝力橡胶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丰泽工程橡胶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共计5家生产商;板式橡胶支座(包件号:XJZZ-02)可入围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商为:衡水宝力橡胶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丰泽工程橡胶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河北易德利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衡水伟建橡胶有限公司、衡水健达橡胶工程有限公司、衡水贵平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衡水逸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衡水黄河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成都市大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共计12家生产商。

橡胶支座包件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000套,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参见附表3;

5.1.5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1.6投标人具有2012年、2013年、2014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要求至少每年一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生产有关标准;

5.1.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1.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2014)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公路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

5.1.9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不接受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经理部,开户行:建行江西南昌西湖支行,账号:3600 1050 1000 5251 9229),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在汇款凭证上须注明购买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自采物资招标文件及相应的包件号。

6.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9月 8日至 2015 年 9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本次招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6.5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大富大道)。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大富大道

邮 编:331800

联 系 人:卢超 张正浩

电 话:18627597015 15943418755

电子邮件:593915307@qq.com


附表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自购物资(水泥)附表

招标编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备注
DCGS-WZZB-2015-01 SN-0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级 散装 15000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昌高速公路A1标k0+000.K4+000沿线工地 暂定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52.5级 散装 11000
合 计 26000

1.生产商需为:“海螺”“南方”“万年青”“红狮”4家品牌厂商江西省境内各总厂或分厂。

2.生产商、代理商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代理商投标时须取得生产商的授权书或者准予销售的相关证明,代理商和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

4.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足,具备垫资3个月的能力;

5.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若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约,须向招标人支付12万元的水泥罐费用,合同封闭后水泥罐移交与中标人;

7.被交通部、江西交通厅、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铁、中铁三局限制投标的,不能参与投标。

附件1:东昌(水泥、锚具、支座)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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