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灰石破碎系统和厂区石灰石粉正压气力输送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
山西省 | 晋中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5-10-09
投标截止:
2015-10-14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STC15B034

招标编码:CBL_20151008_18039755

项目详细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招标公司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采购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设备及招标编号:(以最终出售的标书为准)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
1
STC15B034/24
石灰石破碎系统
2
STC15B034/25
厂区石灰石粉正压气力输送系统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重组、企业亏损状态。近五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被终止合同。

3、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有效认证证书。

5、所投设备若属于全国工业品产品许可证目录内,均需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7、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若设备已投运需提供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10、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11、所有业绩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名称相符的独立业绩,不得应用代理或联合体业绩。

12、以上为本次招标辅机设备的通用资质要求,以下为本次招标辅机设备的其他特殊要求:

(1)石灰石破碎系统

近八年内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成功运行业绩,且运行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厂区石灰石粉正压气力输送系统

近八年内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成功运行业绩,且运行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4日(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招标代理公司

报名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名投标的设备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售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除提供报名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3、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4、业绩清单(请注明锅炉的容量,设备的台数,运行的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原件备查)

6、近3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安装、维护及质量等相关事故(承诺)。

注:以上文件均需为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报名亦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均以扫描文件(加盖公章)形式提供。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