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5年度原煤短倒运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7-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 2015-07-15 10:17:4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7-28 开标时间 2015-07-3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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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由于本公司生产运营需要,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原煤短倒运输业务,请实力强、有意与招标公司合作的运输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原煤短倒运输。

3、运输数量:原煤运输总量约3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4、合同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拾万以上(含贰拾万)。

2、投标单位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人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原煤短倒运输,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1000吨以上,并且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该原煤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价原则: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标书领取及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投标单位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至我公司财务处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标书费100元,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

2、现场勘察: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投标人于2015年7月28日分别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18:00时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财务处业务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28日18:00时后不再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招标公司一楼会议室。

6、投标人在2015年7月30日上午10:00在招标公司一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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